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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關於EJA>我們的任務
一、環境公益案件之辦理
(一)規劃、執行環境公益案件法律服務工作。
(二)受理個人或團體委託執行環境法律服務工作。
(三)其他相關環境公益案件。

二、健全環境法制之研討
(一)蒐集整理我國環境公益案例與相關統計資料。
(二)蒐集整理世界各國環境法制立法例與相關國際法規定。
(三)檢視研討我國現行環境法制。相關研討會之舉行地點,宜考量實際情形於全國各地輪流舉辦之。
(四)提出法制增修之建議方案報告,送交各相關單位並積極從事推動工作。
(五)依據環境基本法第三十一條,促進中央政府訂定法律設置環境法律扶助基金,以推動有益於環境發展之事項。

三、環境法律教育之推廣
(一)舉辦環境公益議題之相關講座、研討會以及其他活動。
(二)針對社區住民團體、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或其他環保團體,舉辦實際法律運用之訓練課程。
(三)編纂環境法學教材。
(四)出版環境法律專刊。

四、環境顧問網絡暨互動平台之建置
(一)整合關注環境保護法令及其他環境議題之律師、法律學者及其他法學或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集結而成本會之顧問網絡暨互動平台,以支援本會所進行或提出之提案。
(二)基於本會宗旨,藉由聯繫往來、參訪活動以及參與或舉行國際研討會議,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團體與專家學者交流合作,吸取類似個案處理經驗,並研究其他國家之立法例與國際法規定,以擴展本會之環境顧問網絡至世界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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