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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反迫遷律師培訓:土地爭訟研習課程」

9/19/2019

1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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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緣起

人民的居住權屬於國際人權保障中重要的一環,當民眾確實有實際居住於該地的事實存在,政府機關在進行空間規劃的相關政策時,就必須要將民眾的居住權考量在內,對於公共政策實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最佳手段性等要件進行周延審慎的考量,以採行對人民影響最小的最佳手段。

近年來,迫遷爭議案件在全台各地層出不窮。新闢道路、開設園區、建港設埠等政策所預設的經濟價值與公共利益是否能夠與民眾的居住正義均等甚至更高?一條節省1分鐘的道路、一塊預定被興建為高級住宅區的土地,能創造的經濟價值難道真高於已既存於當地的產業與世世代代居住於此的家族回憶?當政府的政策無法說服民眾,又企圖以強硬的方式取得土地,抗爭便成為民眾唯一能夠保護自己的手段,社會衝突亦發激烈。而除了走上抗爭之路外,也有越來越多的案件當事人找上律師或是相關的環境法律扶助團體,選擇以訴訟方式維護自身的權利;但是傳統法學教育中卻仍欠缺對土地開發訴訟的完整體系講解,亦難以因應複雜多變的土地開發訴訟案件,並在此過程中將實務經驗傳承下來。
​
為了釐清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是否充足,也為了保障權利受到侵害的民眾能夠維護自身基本權利,環境法律人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共同籌劃「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從國土計畫、區域計畫、都市計畫等空間規劃政策及法律規範談起,接著探討土地徵收制度、市地重劃制度等開發手段,佐以相關訴訟實務,特別程序、保全程序、聽證制度及兩公約等內容,以釐清民眾在不合理的政策規劃之下,有哪些救濟或者公民參與的手段。在2017年舉辦「第一屆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結束後,多名學員共同參與、投入土地開發訴訟案件,如西港外環道徵收、桃園航空城⋯⋯等案件之中;同時,我們仍有社子島開發、竹科三期徵收、璞玉計畫、馬崗漁村保存、大潭藻礁保護⋯⋯等個案,有待更多的律師的關注及投入。因此,「第二屆反迫遷律師培訓 土地爭訟研習課程」我們同樣希望通過培訓課程的訓練,培養具備土地爭訟業務能力的律師,投入土地徵收訴訟實務,以保障民眾的基本權利。

二、​活動目的

​本課程從政府的空間規劃政策、開發手段等法律規範談起,輔以訴訟實務的經驗分享,以增進學員對人民救濟手段與公民參與程序的理解與認識,並釐清理論與實務之間的落差,培養具備反迫遷訴訟知識、領導反迫遷抗爭議題的律師。

三、​活動說明

​本次課程共有十堂課,上課時間分別為11/2、11/9(本日安排上、下午各一堂課)、11/23、11/30、12/7、12/14、12/28、1/4、1/18,共計九週,每堂課三小時。邀請相關領域中的專業講師授課,除了專家學者之外,也安排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律師、法官與各地爭議個案中的當事人前來分享經驗,以培養學員具備完整的理論與實務操作的能力。本課程將於培訓結束之後頒發結業證書,記錄學員實際出席課程堂數,完成培訓課程(八堂以上)的律師,主辦單位將安排進入反迫遷個案實作的機會。

四、​參加對象及錄取名額:

​本次活動以有志於協助迫遷案件的律師或法律背景的環境社團夥伴為優先錄取對象,學員人數上限為18人,主辦單位保有錄取學員的篩選權。
​
※報名成功不代表錄取,請靜候主辦單位通知是否錄取

五、​課程費用及保證金退還規則:

  • 本次課程報名費用為新臺幣(下同)8,000元(含保證金2,000元)
  • 為確保課程出席率,若學員完成8堂課(含)以上,課程結束之後將於頒發研習證書(註明出席堂數)時,以現金併同退費 2,000 元整。課程費用(6,000元)將開立正式收據(非捐款,不得抵稅)於上課時發放;保證金不開收據。
  • 為維護課程授課品質,學員遲到10分鐘以上,禁止入場,並視同缺席;於課程結束前10分鐘提前離席者,亦不計入該堂課程出席。如有特殊原因可跟主辦單位協調,以主辦單位認定為準。
  • 如學員缺席課程達2堂課(含)以上,則保證金轉為籌辦「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團體之捐款,將開立正式捐款收據(捐款,可抵稅)。
  • 如學員未完成退還保證金之相關規定,保證金將轉為籌辦「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團體之捐款,並開立正式捐款收據(捐款,可抵稅)。
  • 如因主辦單位課程異動,導致學員該堂課無法出席,此不計入學員缺席紀錄。

六、​課程地點介紹:

※本次培訓課程上課地點有三處,請學員參考課程安排,確認好當天的授課地點
  • 環境法律人協會(EJA):台北市正區愛國西路9號3樓之3,奇美大樓
    • 鄰近捷運小南門站1號出口直走步行約3分鐘即可抵達
  •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ERF):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2-1號
    • 忠孝新生捷運站五號出口
  •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9號(呷米共食廚房)
    • 台大醫院一號出口,穿越228公園過個馬路就可以看到了
    • 西門捷運站四號出口左手邊,衡陽路直走到底約500公尺
    • 台北車站往館前路方向,走路約500公尺經過台灣博物館、斜越228公園

七、課程簡介

​※主辦單位保留課程異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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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名期間:即日起至2019/10/10(四)止。​

​※報名成功不代表錄取,課程錄取名單將於10/18前公告,並通知繳費,請靜候主辦單位通知是否錄取。

九、​線上報名連結:https://bit.ly/31wTndc

​※報名成功不代表錄取,課程錄取名單將於10/18前公告,並通知繳費,請靜候主辦單位通知是否錄取。

十、活動連絡人: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處專員 黃子芸
電話02-23880667
E-mail:eja@eja.org.tw

十一、主辦和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協辦單位: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
1 Comment
蔡政憲
10/1/2019 06:55:17 pm

這次時間衝突報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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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起

    人民的居住權屬於國際人權保障中重要的一環,當民眾確實有實際居住於該地的事實存在,政府機關在進行空間規劃的相關政策時,就必須要將民眾的居住權考量在內,對於公共政策實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最佳手段性等要件進行周延審慎的考量,以採行對人民影響最小的最佳手段。

    近年來,迫遷爭議案件在全台各地層出不窮,為了釐清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是否充足,也為了保障權利受到侵害的民眾能夠維護自身基本權利,環境法律人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共同籌劃「反迫遷律師培訓課程」,從國土計畫、區域計畫、都市計畫等空間規劃政策及法律規範談起,接著探討土地徵收制度、市地重劃制度等開發手段,佐以相關訴訟實務,特別程序、保全程序、聽證制度及兩公約等內容,以釐清民眾在不合理的政策規劃之下,有哪些救濟或者公民參與的手段。希望通過培訓課程的訓練,培養更多能夠投入土地徵收訴訟實務的律師,保障民眾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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