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益豐案是本會EJA與蠻野心足自2010年起共同承辦的環境訴訟案件,經過多年的訴訟,終於在2015年5月29日經最高行政法院定讞,我方勝訴!
由蠻野心足的蔡雅瀅律師與本會會員的戴雯琪律師共同承辦,期間張訓嘉律師也不吝提供法律見解,同時結合環保團體的綠色陣線林長茂老師、黃俊傑先生、看守台灣的謝和霖秘書長提供專業協助,當然,最重要的還有當事人黃里長打死不退的堅持毅力,才有今天的成果。再次感謝大家的辛勞。
判決字號: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272號
判決書下載:
由蠻野心足的蔡雅瀅律師與本會會員的戴雯琪律師共同承辦,期間張訓嘉律師也不吝提供法律見解,同時結合環保團體的綠色陣線林長茂老師、黃俊傑先生、看守台灣的謝和霖秘書長提供專業協助,當然,最重要的還有當事人黃里長打死不退的堅持毅力,才有今天的成果。再次感謝大家的辛勞。
判決字號: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2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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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益豐環評案-最高行104年判字272號(公開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