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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除役進度報告-201906

6/2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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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關心EJA的朋友們好,

很高興跟各位報告,核電除役的環評案(本處特別指核一廠),已經於2019年5月15日通過環評大會,這是台灣正式邁入非核家園的里程碑。

由於除役環評案涉及爭議較多,台電主動提出自願進入第二階段環評,EJA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多個環保團體組成研究小組,投入核電除役的環評參與之今,已有四年之久。

在環評審查過程中,EJA秉持著平衡環境保護、合理開發與在地聲音的理念,屢次要求台電針對未詳細說明的調查項目具體調查,釐清風險,遞送超過五份公文,具文要求台電修改環評書內容,釐清爭議,並追加調查事項。例如,2017年6月2日北海岸發生午後強降雨,淹水災情嚴重,造成核一廠二號機對外傳輸高壓電塔倒塌的意外,令核一廠啟動安全機制停機,退出供電行列。台電發言人林德福表示「過去從未發生過類似情形」。鮮少人知的是,同一場大雨也造成核一廠露天乾式貯存設施後方土坡的崩塌,所幸台電架設的圍網發揮作用,因此未波及到露天乾式貯存設施。

這起事件揭示,即便核電廠已經運轉四十年,在進入除役的階段,仍有許多問題未能確實釐清,而災害尚未發生之前,在地居民早有提出露天乾式貯存設施選址地點不適合的聲音,顯示台電在規劃過程中輕忽在地聲音,而使相關設施暴露於風險之中。台電對於六二雨災突顯的地質問題,僅根據地質調查所歷年來的研究,斷定核一廠周邊土坡地質穩定,無崩塌之虞。EJA在環評會議中屢次提出質疑,要求台電提交更詳細的地質資料、災害潛勢分析等報告內容,終於使環評報告臻於完善。

因台電溝通態度良好,於第二階段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會議中,EJA專員對台電修改環評書態度持肯任態度,開發單位與環保團體的良好互動,也證實環保與開發並非兩相對立,而是有可能達到一致,促成對環境更友善的開發計畫。

惟必須強調,核一除役環評儘管已經通過,但民間團體並不認為目前的版本已經是最完美的版本,而僅是一個尚可接受的版本。我們仍不支持啟用一期露天乾式貯存設施,民間社會對設施點位的憂慮,台電並未切實回應,僅用水土保持工程與護欄架設發揮作用等語回應,試圖以工程技術克服環境的先天困難,但相關風險仍然潛藏,不知哪一天可能會爆發。

此外除役過程、除役之後的監督機制,現行規劃尚未明文納入公民團體、在地居民代表的參與。除役環評係將核電廠拆除,電廠拆除之後對於在地居民可能造成何種的衝擊,對生活方式是否會有影響,目前的環評規範都未能對此具體明文,也因此讓在地居民的權益時常成為政治操作的議題,這是因制度不全造成的沈痾,至今未能有妥善處理的方式。EJA的核電除役環評案雖告一個段落,但是這僅是台灣的第一座除役核電廠,未來仍有核二廠、核三廠的除役必須納入評估,我們將持續關注議題,不會有絲毫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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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核能一廠如期安全除役 核廢貯存使用最高標準

5/1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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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核電廠運轉執照陸續到期,核電廠順利且安全除役是台灣社會一致的期望。環保署今天(5/15)召開環評大會,分別針對爭議許久的「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三案)、「核能一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第四案)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結論進行討論,本次會議是台灣能否順利開啟首次核電除役的關鍵。

民間訴求從未改變,台電應積極採納,儘速執行核電廠除役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盤點自2016年台電正式提出核一廠除役環境影響說明書以來,一階環評小組審查會議舉辦過三場、範疇界定會議舉辦兩場、二階環評小組審查會議舉辦三場,民間關心核電廠除役的幾個團體組成研究小組,召開超過十次的小組會議,並提出民間版本的範疇界定指引表,發表共同聲明。團體關注的事項從未改變,就是台電必須從地方居民的角度,思考核電除役可能帶來的影響,並且要將在地居民的意見納入考慮,盡可能減少民眾對核電廠除役的疑慮。
​
2016年12月核一廠除役環評進入範疇界定會議,民間團體共同發表聲明,提出七項訴求(詳附件),除了這七點訴求,民間團體也分別針對地質、土壤、取棄土、海岸地形評估、地下水、水質、核輻射偵測等環境因子提出調查重點,要求納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今天的環評大會若請台電再補件,希望台電能夠針對環評委員的問題,仔細具體的回應。核一廠安全有效的除役,是北海岸居民多年的衷心期盼。如果今天的環評大會就通過了核一除役環評,我們也請台電能盡速將環評審查結論及二階評估書定稿本,盡速檢送給原能會,原能會應在審查台電的除役計畫之後,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3條」及「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嚴格審查,並在一年內發給除役許可。

核廢貯存設計仍有疑慮,請台電採用最高標準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停機已久的核能一廠兩部機組,運轉執照已於去(107)年12月6日及將於今(108)年7月16日到期,對於台灣第一次有核電廠進入除役階段,本會寄予祝福,希望除役過程一切平安順利,但仍要提醒:
1.核一用過核燃料乾貯場址,緊鄰山坡及乾華土石流潛勢溪,希望另覓相對安全之地點。
2.仍希望直接、全面採室內乾貯,不要先露天再室內貯存,並就材質、尺寸、重量等考量民間相關疑慮。尤其核二廠址曾挖到硫磺湧泉,設備應提高耐腐蝕能力。
3.就核廢料日後外運的分析,應考量台灣的環境條件;若台電已有屬意的最終處置場址,應將沿途可能遇到的狀況更全面、周延地考量。
4.用過核燃料裝填「前」,應先完成獨立的再取出設施,避免將有問題的用過核燃料運回既有燃料池。
5.台電規劃除役過程產生之一定活度或比活度以下放射性廢棄物,將外釋再利用。然台灣曾發生輻射屋、輻射馬路等污染事件,且可接受的輻射劑量,常隨科技對輻射危害的瞭解而降低,希望有輻射物染的物質,就算劑量符合現行標準,也先在廠內靜置,不要外釋再利用。

除役風險不下於電廠運轉,應採最高度嚴謹的環境監測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核一廠是台灣興建的第一座核電廠,運轉已近40年期滿,於2018年底運轉執照到期,全球的核電機組有 65% 已經運轉超過 30 年,未來會有 300 多部機組有除役需求,除役不是只有台灣才有的難題,是使用核電國家都必須面對的代價。核一廠一號機之運轉期限為2018年底,是最早面對除役的電廠,依據原能會核能電廠除役管理方針,核能電廠之除役應採拆廠方式,使廠址土地資源能再度供開發利用,並且至遲應於永久停止運轉後25年,也就是2043年完成。
​
核電廠除役工程的漫長、複雜性與困難,並不下於核電廠的興建和運轉。除役過程需要大量的人力與預算,此外,工作區域也因輻射殘留,將讓第一線工作人員面對高度的健康風險。進行除役時的核電廠設備解體工作,很有可能因為解體施工的過程,將輻射排放到環境,讓核電廠附近居民及第一線除役工作人員直接暴露在輻射中。因此,對於台灣首次進行的除役環評,環團期待除役計畫的環評能過關,但也不容許急就章。希望能如期並安全地除役,環評內容必須包含嚴謹的環境監測,確保輻射不在除役過程擴散,輻射廢棄物管控不會外流、以及各種緊急應變措施、除役作業的監測如何更資訊公開,讓在地居民及環團參與及監督。

除役需搭配地方修復與再生,對在地的影響要有完整配套因應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指出,核電除役是地方居民期待已久並審慎關注的議題。長期以來,在法規限制與鄰避效應的雙重影響下,使得核電廠建廠至今,周邊地區的發展停滯不前,法規規定核電廠在除役環評通過之後,就能申請解除禁制區的限制,希望能夠盡速解除,還給地方發展的空間,環境影響在審慎評估後,能盡早通過,除役工作在安全無虞中如期完成。

國外在核電廠除役時,皆隨即成立地方修復委員會,投入經費做為修復或覆育地方生態環境、人文景觀以促進地方再生,臺灣也必須做到,並須將其放在行政院中央層級,尤其除役的過程冗長,整體核安監督機制要有地方居民參與,共同監督。

我們國家目前核廢料的處理與處置,從專責機構、核後端的管理基金、核廢料管理的法令,特別是低階、高階核廢料的最終選址辦法、中期集中式貯存設施的選址辦法,這些組織的組成、法令的制定要儘速研擬,並且在組成與制定前,須經全國民眾共同參與、表達意見,避免日後核廢處置上的爭議。

最後,從核電廠建廠以來,疏散道路都是地方民眾關心的議題,電廠除役期間,核廢還是繼續貯存在地方,因此絕對是有其需求的必要,雖然目前政府指示原能會去推動,但都還只是停留在評估的階段,原能會應該更加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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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廢核遊行即將登場    邀請總統、雙北市長參加遊行

4/1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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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廢核遊行即將登場,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天發出邀請函,邀請總統、台北市長、新北市長,以及支持廢核的各政黨代表參加遊行,並到總統府親自遞送邀請函,希望執政黨勿重蹈去年消極應對公投的覆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指出,今年是廢核關鍵年,如果任由核電集團在下次選舉再度操弄政治公投,台灣將在國際能源競爭上倒退三十年,執政黨應加強非核政策的落實與宣導,讓民眾對於能源沒有疑慮,然而這不僅是中央政策而已,雙北市長更該關注並表態,因為核電若是延役,老舊高風險的核一、二廠與核廢料將與雙北市民共存,市長不能置身事外。

發展核電是讓台灣環境走回頭路

是否要持續發展核電,向來是台灣四十年最大的社會爭議之一,但從2011年日本發生福島核災後,民眾感受到核電的高風險,以及台灣面積小、地震多,一旦出事將有大半國土覆滅的危機,使得過去幾年有許多公民走上街頭,提倡非核家園的理念。但非核家園本非一蹴可幾,尤其還要加上降低空汙、淘汰燃煤火力的壓力,的確是一個艱鉅的任務,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如萍表示,蔡總統上任後讓能源轉型成為台灣的現在進行式,是值得肯定的方向,台灣的太陽光電、離岸風電都在快速成長和發展中。相比核煤一家親的擁核集團,民間肯定的是願意致力於非核低碳、能源轉型的政府,任何一個要走傳統核電與燃煤回頭路的政治人物,都是將政治鬥爭凌駕於國際趨勢之上,讓核電復辟壓制再生能源的發展,讓台灣承受核災風險與失去再生能源競爭力。

雙北市長須明確表達 如何處理核安與核廢的問題

目前核電廠都集中在雙北,新北市長侯友宜受訪時曾經公開說過,「核廢料是新北市心裡的痛」,因為已經在新北市放了40幾年,未來也還要持續存放至少四十年無處可去,也贊成「核廢問題先解決,再談其他」,這與反核不反核沒有關係,而是身為縣市首長必須說清楚,如果核安最重要,能夠接受老舊核電廠再延役嗎?新北市民真的要核電也要核廢?如果侯市長能堅守「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就不要想用核電」的態度,就不應該支持核電延役與核四續建。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上次舉辦記者會公開詢問支持核電的縣市首長如雲林縣長張麗善、嘉義市長黃敏惠、台中市長盧秀燕、彰化縣長王惠美,如果擁護核電,那是否願意讓所屬的縣市存放核廢料?是否願意說服縣民接受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設置?只要核電卻不要核廢料,這是合理的嗎?因此廢核平台提出「反核廢」公投,主張台灣在找到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之前,不應該再繼續興建核電廠,也不應該讓屆滿運轉40年期限的老舊核電廠延役,這正是主張政治人物要有負責任的態度,不該輕率支持核電,對土地與後代子孫造成不當的負擔與傷害,雙北市長也該明確表態。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楊順美執行長表示,台北市身為首都,又是人口眾多的大城市,距離核電廠只有四十公里,一旦出事也在核災影響與疏散範圍內,台北市長柯文哲近日受訪時曾公開表示「核電公投如果訊息不清楚,根本投票沒有意義」,若核一、核二廠發生核災,方圓20公里內民眾至少需要48小時才能逃出。若台北發生核災如何逃?柯市長2014年受訪時也曾說過「「算了,想都不要想!」指出即便疏散了,又能去哪裡?認為要阻止悲劇發生,只有盡快廢核一途,因此今年遊行更要邀請柯文哲市長參加,說明台北市如今是否可以應對核災事故的發生。

427遊行呼籲「核你告別」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在4月27日廢核遊行前夕,民間團體不得不再度提出警告,核電業要的不只是重啟核四而已,而是增建二十座核能機組,以台灣環境作為代價,獲取核電的最大產業利益。為了不讓核電利益大復活,今年遊行呼籲民眾再度關注參與遊行,也邀請支持廢核理念的政治人物踴躍參加,並號召大家一起在網路上響應「告別核電」,徵件百張揮手告別照片——「核你告別的一百種姿勢」。讓台灣盡快告別核電,邁向再生能源的風光明媚。
 
2019年的廢核遊行即將在4月27日登場,遊行主題是「告別核電、風光明媚」,下午一點在凱道集合,遊行路線為凱道→公園路→襄陽路→重慶南路→衡陽路→中華路→漢口街→館前路→忠孝西路→公園路→中山南路,回凱道後有舞台表演、攤位市集與環境教育展區,歡迎民眾參加。
2019.4.27 廢核大遊行   主題「告別核電 風光明媚」
 
【台北】
|427 廢核遊行,13:00集合
|地點:凱達格蘭大道(靠台大醫院捷運站)
|展覽/舞台表演/市集:13:00-17:30
 
遊行路線:凱道出發→公園路→襄陽路→重慶南路→衡陽路→中華路→漢口街→館前路→忠孝西路→公園路→中山南路→回凱道。
 
【高雄】
|427 廢核遊行,14:00集合出發
|地點:凹仔底公園(神農路集合)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2013年309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22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但不包含政黨組織,有超過兩百個公民團體加入。

今日記者會聲援出席單位: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農村陣線、樹黨、環境法律人協會、永社、親子共學促進會

新聞聯絡人:發言人崔愫欣093912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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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後,非核家園真會走入歷史嗎?

11/2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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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蘋果即時新聞 文/張譽尹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上周大多數對第16案以核養綠公投案投下同意票的民眾,恐怕對其法律效力及後續影響一知半解,2025年非核家園就要走入歷史了嗎?恐怕有待商榷。

依照《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0條第1項第1款、第30條第5項的規定,公投第16案是「複決型公投」,也就是對於民國106年1月26日已制定生效的《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規定,透過公民投票的複決,讓其失效。《電業法》第95條第1項規定,將在公民投票結果公告3日後,失其效力。

但是,2025年(民國114年)台灣邁入非核家園,其法源除了《電業法》95條第1項之外,尚有民國91年12月11日訂定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相關子法的規定。

詳細來說,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第2項、「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等相關規定,核電機組必須有原能會核發的運轉執照,才可以發電。而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台電應於運轉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年至15年,提出相關的安全分析報告,向原能會申請換發運轉執照,經過核准,才能繼續發電(俗稱延役)。若未依規定換發執照者,不得繼續發電。

依照上述的規定,核一廠與核二廠共4部核能發電機組,都已無法再申請延役,核三廠2部核能發電機組,則分別必須在民國108年7月25日、民國109年5月16日前申請延役,否則亦不得再發電。核三廠最後一部機組若未在法定期間申請延役並獲准,則台灣將在民國114年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組運轉執照到期後,正式進入無核電時代。

這就是2025年非核家園時限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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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老爺車加上粗心駕駛,這樣的車你搭得下去嗎?】

11/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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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士修:「核能發電已經拯救了全球數百萬的生命,這件事情是國際上的科學的事實。」(@11/12第16案公投電視發表會)
核電真的拯救了全球數百萬的生命嗎?台灣三座電廠運轉的四十年間,真的都是平安無事,運轉過程中合乎核工專家所說的「#絕對安全」,一點都不危險嗎?
當核工專家宣稱核電廠的安全設計「#絕對」合乎規範, 「#絕對」可以應付複合性災害的發生,你真的覺得「#絕對」可信嗎?
核電廠是一座龐大而複雜的機器,為了避免核災的發生,設置了無數精密的系統,以確保核電廠能夠如期運轉。但這座龐大的機器並非自己運作,而是經由「人」來使它運轉。#只要是人,#都可能疏忽大意。
檢視過去原能會所公開的記錄,我們發現,台灣在這40年間,幸運地躲過了好幾次的核災,而造成這塊土地面臨核災風險的主因,正是因為「人為操作疏失」。
你知道嗎?
核一廠核子設施違規事項共計有131次,在原能會五個級別的分級制度中(一為最嚴重,五為最輕微),三級共計有7件、四級計有73件、五級計有51件。
核二廠核子設施違規事項共計有185次,最嚴重的一級有1件、二級違規1件、三級違規10件、四級違規89件、五級違規84件。
核三廠核子設施違規事項共計有177次,二級違規1件、三級違規11件、四級違規83件、五級違規82件。
其中,以核一廠3級違規的案例為例,#7件中高達6件屬於未依操作手冊執行業務,在1994年的一份紀錄中,原能會甚至總結道:「經查核一廠曾 #多次因未逐步遵照程序書執行測試,致造成反應器急停或設備損壞事件,且電廠未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本案因屬 #重複發生故以三級違規處理。」
在過去的裁罰紀錄中,不乏原本是2級違規的事項,由於台電犯後態度良好,而被修正為3級。原能會所訂定的違規等級,竟然可以隨著事後態度是否良好而更動。
2004年台電工程師執行爐心探針驅動機構扭力試驗時,擅自跨接圍阻體隔離系統電驛。 #這項操作本應被訂定為二級違規,但由於 #電廠自己發現自己通報,因此 #最後違規等級被定為三級。
這樣的執行與監督,你可真的安心?
台電在核一廠除役許可申請及除役作業中,主動披露核一廠過去曾發生過的重大事件,自1979年至2015年6月,電廠異常事件中,發生液體洩漏28 件、氣體洩漏20件及環境相關事件6件。其中1990年曾經因二號機廢液排放管破裂,造成核一廠五號柴油機發電機地基的位置受到輻射污染,台電進行清除作業,總共挖除了86桶廢土安置於廢料桶中存放。
這些事件你過去可曾聽說?
當駕駛員、老舊電廠都不可信,我們真的要將自己的安全交出去,把未來的20年都交付給他們嗎?
台灣民眾有權利選擇一個安全、安心的環境,#公投第16案請投下不同意票。
【原始資料】
核能一廠除役計畫:https://www.aec.gov.tw/…/co…/waste/files/index_18_2_1-03.pdf
二級改三級違規事件:
https://www.aec.gov.tw/controlreport/violationdetai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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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核養綠不可行的三大主因,與我們一起加入「以核養綠不同意票連署」!

9/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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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個月裡,「以核養綠」的公投議題吵的沸沸揚揚,擁核與反核的爭議再一次成為社會熱議的議題,EJA誠摯邀請您,一起來關心這個議題,和我們一起瞭解「為什麼以核養綠不可行」?

首先,「以核養綠」的論述,「看起來」是以核能的持續使用做為培養綠能的過渡期,同時希望能夠達到降低台灣碳排放、減少空污的目標。這也是多數支持以核養綠論述的民眾所認為的內容。

但事實上,以核養綠是否真的能「養綠」是需要被質疑的。

核能產業做為一個完整的能源體系,從電廠的興建、營運、除役,甚至是核廢料的貯存等,從完整的生命週期來看所費不貲,所需要的經費遠遠超出其他種能源型態。以核四廠的興建為例,被喻為是「錢坑」,甚至封存時都沒有完工。(參考:今週刊-無底大錢坑 核四狂燒人民血汗錢)

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若是繼續使用核能,勢必排擠其他能源,特別是蓬勃發展中的再生能源。因此「養綠」,只是一種話術,在深入瞭解提倡本項議題的核能流言終結者社群後,我們發現他們所說的「綠能」,其實就是「核能」。也就是說,這是一個「以核養核」的連署公投案。

其次,「使用核能發電能夠減少台灣能源的碳排放」,許多支持以核養綠的朋友提出這樣的論述,如單論核能本身的碳排量或許如此,但問題是台灣的總體能源的碳排放量必須要從總體的能源配比來觀察,支持公投的核能流言終結者並沒有提出明確的能源配比,但是支持以核養綠的馬英九前總統卻提出了「2025年理想的能源配比是綠能10%、核能20%、氣電30%、煤電40%」,燃煤比例甚至比民進黨政府提出的30%還要多出10%。

台灣碳排放量的減少必須搭配整體的策略規劃,除了發電形式的轉型以外,傳統耗能產業的轉型更是刻不容緩。傳統高耗能產業站在基載的立場上,大多支持核電與燃煤電廠的持續運轉,但是再生能源提高比例後,「彈性」與「殘載」的概念並未被這群人所接受,即便這已經是多數致力於發展再生能源的進步國佳績及討論的概念。(由「彈性」和「殘載」引發的全新電力調度思維),在這個轉型的關鍵時刻,我們絕對不能向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妥協。

第三,以核養綠的公投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
事實上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只是一條宣示性的條款,台灣目前三座核電廠的運轉執照年限「本來」就只到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也就是西元2025年。廢除這項條款,目的是希望能夠讓台灣的老舊核電廠能夠繼續延役,甚至啟用封存且未完工的核四。不要說2025年原本就是核電廠運轉執照到期的期限,若是延役勢必牽動其他法規的修改,單單廢除這一項條文效益不大的問題。這些老舊電廠是否適合延役,也飽受存疑。

以核二廠為例,2016年5月完成大修後,即因為避雷器故障而發生短路跳機,之後停機直到今年才重啟運轉。但是過去核二廠2號機曾經發生「反應爐支撐裙鈑錨定螺栓斷裂」事件,原能會雖認為是單一事件,但是2012年3月核二廠1號機大修,也發現7支錨定螺栓斷裂,使得大修延後重啟。核一廠則是自2017年6月2日北海岸雨災後,因連接2號機的電塔倒塌,而停機至今。當這些老舊電廠已紛紛展現核電廠持續運轉的風險,我們是否還要昧於現實,繼續支持核能運轉?

在地民眾數十年來都活在核災風險之中。關於台灣老舊核能電廠運轉安全性,過去已有十分多的新聞報導討論,而核一、核二核能電廠的燃料池爆滿問題迄今未能解決,更遑論台灣遲遲未能找到合乎社會共識的核廢料貯存場址。
核電廠發生意外所造成的風險與其他電廠造成的風險大不相同,我們要強調,台灣沒有承受核災風險的能力。

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第23條規定「除役計畫,經營者應於核子反應器設施預定永久停止運轉之三年前提出。」核二廠至遲要在107年12月27日(核二廠1號機運轉執照期限)前提出除役申請,也就是今年年底。就年限上來說,唯一有機會延役的只有核三廠。如今核一廠、核二廠都已進入除役的二階環評程序,以核一廠的除役來說,更是要力拼在今年完成環評程序,以便順利開始執行除役。

EJA長期關注核電廠乾式貯存設施並參與除役環評案,核電廠的除役環評案與其他環評開發案不同之處在於,本案將不會有「不通過環評」的選擇,所以問題在於如何能夠最大程度的討論核電廠除役可能產生的風險,並且予以避免。

現階段「以核養綠」公投案以順利將第二階段連署書送入中選會,若是順利成案,將可以綁定年底的選舉。擁核陣營提出「以核養綠」,但其論述大多持保守過時的主張,說是「養綠」,不如說是「擋綠」。台灣目前正邁入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的重要關鍵期,無論是從展眼未來,或是從關注台灣老舊核電廠走上生命最後一段路的角度,EJA都支持核電廠順利除役,讓台灣順利在期限內走向非核家園。

我們在此號召反核的力量,一起加入支持非核的行動,守護廢核減煤的未來!年底公投請向核電投下「不同意」票:
拒絕核電復辟 我願意加入不同意票連署名單
我們在此誠摯邀請,所有認同及參與反核的朋友能聚集起來,加入募集不同意票的連署,這份名單將成為協助未來公投宣傳與分享資訊的一員,我們需要大家共聚的每份力量,一起迎戰黎明前的這一場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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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紀錄】核一,一路好走│核一除役現況、法令與環評

9/1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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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由EJA、哲學星期五、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共同舉辦的「核一,一路好走」講座活動圓滿結束,這次的講座共邀請到三位講者,每位講者的簡報內容都十分精彩豐富,原本預設2個小時的講座,最後硬生生拖到9點45才讓大家離開。

講座一開始,由蔡雅瀅律師(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帶領,深入探討核電除役相關的各種法規命令,雅瀅律師指出 #核一廠兩個機組都已經停機很久了, #能源配比不會算入核一廠, #核一廠明年中運轉執照正式到期。這幾項基本資訊真的是一般人不太知情的,台電之前曾經將核一廠延役計畫與除役計畫兩案並行送審,但是在2016年7月已經自行將延役計畫撤案,因此無論政治口水再怎麼吵,都不會影響核一廠就是要面臨除役的事實。

接下來由崔愫欣秘書長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從核能除役的環評談起,除役到底有哪些工作要做,為什麼需要費時25年?除役的環評是要審核這25年來的各項除役工作到底會對環境造成什麼影響,特別是台灣的除役並不包含 #直接封存核電廠 的做法,而是必須要 #將電廠整個拆除。除役過程將產生非常大量的核廢料(除了一般認知的高低階核廢料外,電廠的營建物零件也是大型核廢料,核電廠中專門處理核廢料減容的設施最後也將拆掉 #也變成核廢料),因此最重要的是如何防止在拆除過程中輻射外洩造成土地的二次汙染。

至於除役的環評到底要談些什麼?從空氣、噪音、河川、海域、土壤、交通、文化環境、地下水、生態、健康風險、環境輻射等等都是要納入討論的環境因子。這場演講也闡明了民間團體過去參與核一除役的環評審查會議中,到底提出了哪些主張 ( #除役計畫不應包含其他開發計畫、#土地應回到開發前的狀態、#實質除役要考量電廠除役25年後的核廢料移出計畫、#除役實質的公民參與、#針對地方四十年來遭受的損失提出回復與補償計畫 )。

除役計畫困難之處在於,電廠除役所產生的大量核廢料,應當要併入台灣核廢料處置議題的整體思維中去探討解方,但是這項問題至今沒有解決的方式。目前除役計畫規劃將核廢料暫存於電廠中,但是若是未來這些廠內的乾式貯存設施使用期限到期,這批核廢料何去何從又將成為大問題。目前政府的做法無異於以拖待變,用時間換取機會,可是在地的民眾卻又必須無止盡的忍受核廢料所帶來的限制與汙名化。

最後由郭慶霖執行長(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 帶來珍貴的核一廠興建前的在地老照片,讓我們看到在電廠興建之前,乾華溪谷及小坑溪谷兩個金山最精華的地區所居住的村落、國小、農村建設,為了因應電廠的興建,這些在地居民必須被迫遷,原有的鄉村地貌被一一剷平,逐漸變成核電廠的樣貌。今天除役計畫要求將土地回復至開發前的狀態,所謂「開發前的狀態」到底是怎麼樣呢?是單純將土地填平,變成一片荒地,還是還地於民,讓這些四五十年前因為電廠興建而分崩離析的家族,能夠回到這塊土地來?

郭大哥的故事著實引人深思。許多在地民眾所希望的、所要求的,都是奠基於這項污染設施帶給地方的傷害,要求政府正視這些傷害,回復並補償民眾在威權強迫的政策下所受到的損害。
#請正式核廢料帶給地方的傷害 #使用20年遺害十萬年
【本次講座公開資料】:http://bit.ly/2O5Hy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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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活動】核一,一路好走│核一除役現況、法令與環評

9/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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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第一座核電廠,再見!

你知道停機許久的核能一廠已經進入除役的前期階段了嗎?你知道核電廠除役時間要高達25年嗎?「核電廠除役」是每個使用核能電廠的國家的必經之路,服役屆滿四十年的核電廠,該如何面對生命的最後一段旅程?為了讓這個老舊而龐大的機器能夠順利解除任務,我們必須要審慎評估,檢視除役過程可能產生的問題,踏踏實實地讓這座台灣的第一座核電廠能夠安心上路。

在核電廠除役的議題中,我們應該要了解哪些知識?對於除役,到底要抱持什麼樣的態度?我們將通過這場講座,一一告訴你:核一廠的現況、除役相關的法令、除役環評評估些什麼,以及未來除役將面臨的困難與民間社會的挑戰。

講座時間:2018年8月3日 19:00-21:00
講座地點:左轉有書X 慕哲咖啡 (100 臺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3號)
主持人:梁家瑜 (台北哲五策劃)

講者:
蔡雅瀅(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崔愫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秘書長)
郭慶霖(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 執行長)

共同主辦單位:哲學星期五、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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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核為鄰的悲哀│環境法律人協會

2/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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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櫻梅老師(金山人)
圖片核一廠掛反核旗 攝影:江櫻梅
那天母親一進門,就說:「今仔日去攄寄錢簿仔,才知影台電的補助款一人減一千,怹講是因為有人去抗議,無愛電廠運轉。」瞬間,去年在石門參加「核一廠除役二階環評說明會」時,那些唱作俱佳的畫面閃過腦際,幾位里長輪番上陣,說是表達里民的心聲,強烈抨擊“回饋金”的減少。我正要解釋,母親搶著說:「我佮怹講,安全尚重要啦!緊關關起來,偆的一千五百箍攏無嘛無要緊。」然後她放低音量:「毋過我無講阮查某囝嘛有去抗議。」
 
想不到母親這麼猛,認知到金錢無法取代安全,並勇於跟別人說出自己的看法。給她大力拍拍手之後,我簡單說明金額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燃料池塞滿了,用過的燃料棒退不出來,導致反應爐無法填裝新的燃料棒來運轉。有些鄉親以訛傳訛,誤以為回饋金減少是反核造成的,但究竟有多少人,是像里長們口中所說的里民那樣呢?

​核一廠在石門,核二廠在萬里,夾在中間的金山是鄰近地區,依「台電促協金」發放辦法,每人每年可領到2500元,現在因反應爐老舊或人為疏失,被迫停機減少發電量,金額也跟著減少。然而,里長的不滿也有道理,因為不同於其他發電廠,停機的核電廠仍是巨大的威脅,「以發電量作為促協金的計算標準並不公允」。他們透過立委要求台電,「在家園復育計畫完成前,不得因電廠停機而減少,需依照過去相同數額給付標準,或採取專案補助方式辦理。」
 
這提案通過了,但金山人該高興嗎?
核電廠對地方的傷害,除了看不見的輻射外,回饋金也是。截至去年12月底,核一、二廠裡共有98708桶低階核廢料,14903束用過的高階燃料棒(2529公噸鈾),每位金山人所得到的「回饋金」,不,請正名,每位金山人所得到的「賠償金」卻少得可憐,平均一天不到7塊錢,但對窮困的鄉親來說,那的的確確是一筆錢。而有些地方社團或宮廟,只要寫個文情並茂的計畫或掛個節能減碳的布條,依法也能拿到補助。此外,據說某些有門路的人,與核電廠的共生關係就更緊密了。這些賠償金,不但傷害了居民尊嚴和人文生態,也分化了在地反核的力量,以致於311之前有好長一段時間,北海岸的反核是沉寂的。
 
這幾年民眾反核意識提高,非核家園已是社會共識,但接下來要面對除役與核廢,挑戰才要開始。針對核廢選址爭議,全國廢核平台在去年舉辦一系列民間核廢論壇,「蒐集現有核廢料所在地區及選址預定地附近居民與團體意見,彙整參加者共識,向政府提出核廢政策制定的原則與方向」,官方回覆了,他們「至表敬佩,並將作為未來施政之參考」。不料,近日傳出台電已篩選出四個核廢候選場址,立刻引發諸多爭議,這種黑箱作業加上放風聲的行徑,非常粗暴,又彷彿在告訴北海岸人,「看吧!核廢料根本沒人要!」然後問題就留給受害者。
 
善良的鄉親說:「核廢料,咱家己攏無愛的歹物仔,啥人欲挃?」
 
務實的鄉親說:「既然無所在倘去,咱來爭取合理的賠償金,較實在。」
 
憤怒的鄉親說:「核電不是咱種的!廢料嘛不是咱生的!緊遷走,阮無愛錢。」
 
懷抱希望的鄉親說:「嘸管按怎,總嘛袂使失志,若無,政府閣卡免用心,咱北海岸就真正全無望啊!」
 
核廢料處置牽涉跨世代,政府應該積極面對困境,實踐能源轉型正義,啟動由下而上的民主討論機制,而全民也有責任與義務,共同找出解決之道。除此之外,祈願眾神保佑,無天災人禍來攪局,讓老舊核電廠安然度過晚年,然後一步一步展開除役。但可以預見,在漫長的核電廠除役和核廢料處置過程,金山人不但要繼續與核為鄰,也要面對金錢的試煉。有生之年,我都得遭受這些磨難,這真是與核為鄰的悲哀。
 
家在金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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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除役環評審查  不一樣的參與心情│環境法律人協會

1/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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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仁惠│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圖片
       參與過環評審查的人都知道,每次在會場針對環說書或開發行為的內容及對環境的影響,都會跟開發單位及顧問公司爭得面紅耳赤,而阻擋不當的開發案儼然成為環團參與環評的動機及目的。然而,與往常不同,這次環團參與核能一廠除役計畫的二階環評卻抱著非常不同的心情與期待。
 
       核一除役計畫從去年底開始進入二階環評審查,環境法律人協會(EJA)、北海岸反核自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蠻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盟)、地球公民協會(地公)等團體即開始積極討論,因為我們全心希望,也願意全力協助開發單位盡快也好好地展開除役計畫。

       核能一廠除役計畫在去年(2016) 5月6日第297次環評大會決議直接進入二階環評,緊接著就開始二階環評的程序,首先10月4日在石門區公所舉辦的地方說明會,並於12月16日開始範疇界定會議。由於目前低階、高階核廢料的選址都還沒有著落,台電及原能會在10月的地方說明會並未能回應當地居民最關切的重要議題—核廢料遷出的時間表,而原能會只能要求台電提出中期貯存計畫,並承諾不會讓核一廠變成核廢棄置場,只是居民與環團都質疑:
這個承諾不會跳票嗎?

       接下來的重頭戲就是範疇界定會議。由於台電提出的除役計畫環說書中包裹高階核廢處置設施的興建(第二期乾式貯存,請見會議手冊),環團必須在參與範疇界定會議時嚴謹把關,防止類似的興建計畫夾帶闖關。環境法律人協會(EJA)於11月底,獲知範疇界定會議即將展開後,就協同關心此議題的各團體進行多次討論,不僅研讀開發單位(台電)提出的範疇界定指引表等會議資料,也準備民間範疇界定指引表,針對替代方案及各項應調查及評估的環境項目及因子提出回應。

       範疇界定指引表有近一百項的環境因子,其中有許多專業項目需要耗時費心討論,同時也諮詢專家意見,環團至今已經開過四次會議,其中關於核輻射及經濟、社會、文化等項目仍需繼續討論,亟需更多人參與及提供意見,以準備參與範疇界定延續會議的資料。
       環團認為核電廠除役精神應該是要把一個乾淨土地還給人民,核一廠對北海岸居民帶來近四十年的不安與威脅,如今終於要開啟除役計畫的環評審查,民團樂見核一廠早日除役,但也呼籲除役計畫的決策及作業過程應公開透明,尤其是針對放射性廢棄物的貯存處置及管理,更應提出具體方案及時程,並與當地居民充分溝通。由於本案為台灣首次進行除役計畫,環團認為應納入下列事項:
 
●除役計畫不應包含其他電力事業用途之開發計畫,除因應除役需要的設施,不應有其他開發。如有,應切割出本計畫。
●除役後土地應回復到開發前狀態,如要開發再利用之規畫,應與當地居民進行諮詢,並尊重當地居民之意見。
●實質除役應該包含25年後的拆除物的高低階放射性廢棄物移出計畫。
●高低階核廢料之貯存及運送應有嚴格管制。
●除役作業的監測應由在地居民及環團組成。
●公民必須能實質參與,有效監督管制體系及核廢料之管理。
●台電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對當地居民、社會經濟及自然生態在四十年來因核電廠所遭受之損害,提出回復及補償計畫。
​ 
       「核能一廠除役計畫」是台灣邁向非核家園的第一個核電廠除役計畫,未來的除役計畫可能都如法炮製,因此我們對本案的環評更不能輕忽懈怠,才能為核二及核三的除役計畫提供一個完善的範本,一步一腳印、實實在在地達成非核家園的願景。


延伸閱讀:​核電廠除役相關報導│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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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一除役計畫

    「核能一廠除役計畫」是台灣邁向非核家園的第一個核電廠除役計畫,未來的除役計畫可能都如法炮製,因此我們對本案的環評不能輕忽懈怠,才能為核二及核三的除役計畫提供一個完善的範本,一步一腳印、實實在在地達成非核家園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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