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仁惠│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參與過環評審查的人都知道,每次在會場針對環說書或開發行為的內容及對環境的影響,都會跟開發單位及顧問公司爭得面紅耳赤,而阻擋不當的開發案儼然成為環團參與環評的動機及目的。然而,與往常不同,這次環團參與核能一廠除役計畫的二階環評卻抱著非常不同的心情與期待。
核一除役計畫從去年底開始進入二階環評審查,環境法律人協會(EJA)、北海岸反核自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蠻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盟)、地球公民協會(地公)等團體即開始積極討論,因為我們全心希望,也願意全力協助開發單位盡快也好好地展開除役計畫。
核能一廠除役計畫在去年(2016) 5月6日第297次環評大會決議直接進入二階環評,緊接著就開始二階環評的程序,首先10月4日在石門區公所舉辦的地方說明會,並於12月16日開始範疇界定會議。由於目前低階、高階核廢料的選址都還沒有著落,台電及原能會在10月的地方說明會並未能回應當地居民最關切的重要議題—核廢料遷出的時間表,而原能會只能要求台電提出中期貯存計畫,並承諾不會讓核一廠變成核廢棄置場,只是居民與環團都質疑:這個承諾不會跳票嗎?
核一除役計畫從去年底開始進入二階環評審查,環境法律人協會(EJA)、北海岸反核自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蠻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盟)、地球公民協會(地公)等團體即開始積極討論,因為我們全心希望,也願意全力協助開發單位盡快也好好地展開除役計畫。
核能一廠除役計畫在去年(2016) 5月6日第297次環評大會決議直接進入二階環評,緊接著就開始二階環評的程序,首先10月4日在石門區公所舉辦的地方說明會,並於12月16日開始範疇界定會議。由於目前低階、高階核廢料的選址都還沒有著落,台電及原能會在10月的地方說明會並未能回應當地居民最關切的重要議題—核廢料遷出的時間表,而原能會只能要求台電提出中期貯存計畫,並承諾不會讓核一廠變成核廢棄置場,只是居民與環團都質疑:這個承諾不會跳票嗎?
接下來的重頭戲就是範疇界定會議。由於台電提出的除役計畫環說書中包裹高階核廢處置設施的興建(第二期乾式貯存,請見會議手冊),環團必須在參與範疇界定會議時嚴謹把關,防止類似的興建計畫夾帶闖關。環境法律人協會(EJA)於11月底,獲知範疇界定會議即將展開後,就協同關心此議題的各團體進行多次討論,不僅研讀開發單位(台電)提出的範疇界定指引表等會議資料,也準備民間範疇界定指引表,針對替代方案及各項應調查及評估的環境項目及因子提出回應。
範疇界定指引表有近一百項的環境因子,其中有許多專業項目需要耗時費心討論,同時也諮詢專家意見,環團至今已經開過四次會議,其中關於核輻射及經濟、社會、文化等項目仍需繼續討論,亟需更多人參與及提供意見,以準備參與範疇界定延續會議的資料。
範疇界定指引表有近一百項的環境因子,其中有許多專業項目需要耗時費心討論,同時也諮詢專家意見,環團至今已經開過四次會議,其中關於核輻射及經濟、社會、文化等項目仍需繼續討論,亟需更多人參與及提供意見,以準備參與範疇界定延續會議的資料。
環團認為核電廠除役精神應該是要把一個乾淨土地還給人民,核一廠對北海岸居民帶來近四十年的不安與威脅,如今終於要開啟除役計畫的環評審查,民團樂見核一廠早日除役,但也呼籲除役計畫的決策及作業過程應公開透明,尤其是針對放射性廢棄物的貯存處置及管理,更應提出具體方案及時程,並與當地居民充分溝通。由於本案為台灣首次進行除役計畫,環團認為應納入下列事項:
●除役計畫不應包含其他電力事業用途之開發計畫,除因應除役需要的設施,不應有其他開發。如有,應切割出本計畫。
●除役後土地應回復到開發前狀態,如要開發再利用之規畫,應與當地居民進行諮詢,並尊重當地居民之意見。
●實質除役應該包含25年後的拆除物的高低階放射性廢棄物移出計畫。
●高低階核廢料之貯存及運送應有嚴格管制。
●除役作業的監測應由在地居民及環團組成。
●公民必須能實質參與,有效監督管制體系及核廢料之管理。
●台電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對當地居民、社會經濟及自然生態在四十年來因核電廠所遭受之損害,提出回復及補償計畫。
「核能一廠除役計畫」是台灣邁向非核家園的第一個核電廠除役計畫,未來的除役計畫可能都如法炮製,因此我們對本案的環評更不能輕忽懈怠,才能為核二及核三的除役計畫提供一個完善的範本,一步一腳印、實實在在地達成非核家園的願景。
延伸閱讀:核電廠除役相關報導│環境資訊中心
●除役計畫不應包含其他電力事業用途之開發計畫,除因應除役需要的設施,不應有其他開發。如有,應切割出本計畫。
●除役後土地應回復到開發前狀態,如要開發再利用之規畫,應與當地居民進行諮詢,並尊重當地居民之意見。
●實質除役應該包含25年後的拆除物的高低階放射性廢棄物移出計畫。
●高低階核廢料之貯存及運送應有嚴格管制。
●除役作業的監測應由在地居民及環團組成。
●公民必須能實質參與,有效監督管制體系及核廢料之管理。
●台電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對當地居民、社會經濟及自然生態在四十年來因核電廠所遭受之損害,提出回復及補償計畫。
「核能一廠除役計畫」是台灣邁向非核家園的第一個核電廠除役計畫,未來的除役計畫可能都如法炮製,因此我們對本案的環評更不能輕忽懈怠,才能為核二及核三的除役計畫提供一個完善的範本,一步一腳印、實實在在地達成非核家園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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