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裡,「以核養綠」的公投議題吵的沸沸揚揚,擁核與反核的爭議再一次成為社會熱議的議題,EJA誠摯邀請您,一起來關心這個議題,和我們一起瞭解「為什麼以核養綠不可行」?
首先,「以核養綠」的論述,「看起來」是以核能的持續使用做為培養綠能的過渡期,同時希望能夠達到降低台灣碳排放、減少空污的目標。這也是多數支持以核養綠論述的民眾所認為的內容。
首先,「以核養綠」的論述,「看起來」是以核能的持續使用做為培養綠能的過渡期,同時希望能夠達到降低台灣碳排放、減少空污的目標。這也是多數支持以核養綠論述的民眾所認為的內容。
但事實上,以核養綠是否真的能「養綠」是需要被質疑的。
核能產業做為一個完整的能源體系,從電廠的興建、營運、除役,甚至是核廢料的貯存等,從完整的生命週期來看所費不貲,所需要的經費遠遠超出其他種能源型態。以核四廠的興建為例,被喻為是「錢坑」,甚至封存時都沒有完工。(參考:今週刊-無底大錢坑 核四狂燒人民血汗錢)
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若是繼續使用核能,勢必排擠其他能源,特別是蓬勃發展中的再生能源。因此「養綠」,只是一種話術,在深入瞭解提倡本項議題的核能流言終結者社群後,我們發現他們所說的「綠能」,其實就是「核能」。也就是說,這是一個「以核養核」的連署公投案。
其次,「使用核能發電能夠減少台灣能源的碳排放」,許多支持以核養綠的朋友提出這樣的論述,如單論核能本身的碳排量或許如此,但問題是台灣的總體能源的碳排放量必須要從總體的能源配比來觀察,支持公投的核能流言終結者並沒有提出明確的能源配比,但是支持以核養綠的馬英九前總統卻提出了「2025年理想的能源配比是綠能10%、核能20%、氣電30%、煤電40%」,燃煤比例甚至比民進黨政府提出的30%還要多出10%。
台灣碳排放量的減少必須搭配整體的策略規劃,除了發電形式的轉型以外,傳統耗能產業的轉型更是刻不容緩。傳統高耗能產業站在基載的立場上,大多支持核電與燃煤電廠的持續運轉,但是再生能源提高比例後,「彈性」與「殘載」的概念並未被這群人所接受,即便這已經是多數致力於發展再生能源的進步國佳績及討論的概念。(由「彈性」和「殘載」引發的全新電力調度思維),在這個轉型的關鍵時刻,我們絕對不能向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妥協。
第三,以核養綠的公投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
事實上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只是一條宣示性的條款,台灣目前三座核電廠的運轉執照年限「本來」就只到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也就是西元2025年。廢除這項條款,目的是希望能夠讓台灣的老舊核電廠能夠繼續延役,甚至啟用封存且未完工的核四。不要說2025年原本就是核電廠運轉執照到期的期限,若是延役勢必牽動其他法規的修改,單單廢除這一項條文效益不大的問題。這些老舊電廠是否適合延役,也飽受存疑。
以核二廠為例,2016年5月完成大修後,即因為避雷器故障而發生短路跳機,之後停機直到今年才重啟運轉。但是過去核二廠2號機曾經發生「反應爐支撐裙鈑錨定螺栓斷裂」事件,原能會雖認為是單一事件,但是2012年3月核二廠1號機大修,也發現7支錨定螺栓斷裂,使得大修延後重啟。核一廠則是自2017年6月2日北海岸雨災後,因連接2號機的電塔倒塌,而停機至今。當這些老舊電廠已紛紛展現核電廠持續運轉的風險,我們是否還要昧於現實,繼續支持核能運轉?
在地民眾數十年來都活在核災風險之中。關於台灣老舊核能電廠運轉安全性,過去已有十分多的新聞報導討論,而核一、核二核能電廠的燃料池爆滿問題迄今未能解決,更遑論台灣遲遲未能找到合乎社會共識的核廢料貯存場址。
核電廠發生意外所造成的風險與其他電廠造成的風險大不相同,我們要強調,台灣沒有承受核災風險的能力。
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第23條規定「除役計畫,經營者應於核子反應器設施預定永久停止運轉之三年前提出。」核二廠至遲要在107年12月27日(核二廠1號機運轉執照期限)前提出除役申請,也就是今年年底。就年限上來說,唯一有機會延役的只有核三廠。如今核一廠、核二廠都已進入除役的二階環評程序,以核一廠的除役來說,更是要力拼在今年完成環評程序,以便順利開始執行除役。
EJA長期關注核電廠乾式貯存設施並參與除役環評案,核電廠的除役環評案與其他環評開發案不同之處在於,本案將不會有「不通過環評」的選擇,所以問題在於如何能夠最大程度的討論核電廠除役可能產生的風險,並且予以避免。
現階段「以核養綠」公投案以順利將第二階段連署書送入中選會,若是順利成案,將可以綁定年底的選舉。擁核陣營提出「以核養綠」,但其論述大多持保守過時的主張,說是「養綠」,不如說是「擋綠」。台灣目前正邁入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的重要關鍵期,無論是從展眼未來,或是從關注台灣老舊核電廠走上生命最後一段路的角度,EJA都支持核電廠順利除役,讓台灣順利在期限內走向非核家園。
我們在此號召反核的力量,一起加入支持非核的行動,守護廢核減煤的未來!年底公投請向核電投下「不同意」票:
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若是繼續使用核能,勢必排擠其他能源,特別是蓬勃發展中的再生能源。因此「養綠」,只是一種話術,在深入瞭解提倡本項議題的核能流言終結者社群後,我們發現他們所說的「綠能」,其實就是「核能」。也就是說,這是一個「以核養核」的連署公投案。
其次,「使用核能發電能夠減少台灣能源的碳排放」,許多支持以核養綠的朋友提出這樣的論述,如單論核能本身的碳排量或許如此,但問題是台灣的總體能源的碳排放量必須要從總體的能源配比來觀察,支持公投的核能流言終結者並沒有提出明確的能源配比,但是支持以核養綠的馬英九前總統卻提出了「2025年理想的能源配比是綠能10%、核能20%、氣電30%、煤電40%」,燃煤比例甚至比民進黨政府提出的30%還要多出10%。
台灣碳排放量的減少必須搭配整體的策略規劃,除了發電形式的轉型以外,傳統耗能產業的轉型更是刻不容緩。傳統高耗能產業站在基載的立場上,大多支持核電與燃煤電廠的持續運轉,但是再生能源提高比例後,「彈性」與「殘載」的概念並未被這群人所接受,即便這已經是多數致力於發展再生能源的進步國佳績及討論的概念。(由「彈性」和「殘載」引發的全新電力調度思維),在這個轉型的關鍵時刻,我們絕對不能向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妥協。
第三,以核養綠的公投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
事實上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只是一條宣示性的條款,台灣目前三座核電廠的運轉執照年限「本來」就只到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也就是西元2025年。廢除這項條款,目的是希望能夠讓台灣的老舊核電廠能夠繼續延役,甚至啟用封存且未完工的核四。不要說2025年原本就是核電廠運轉執照到期的期限,若是延役勢必牽動其他法規的修改,單單廢除這一項條文效益不大的問題。這些老舊電廠是否適合延役,也飽受存疑。
以核二廠為例,2016年5月完成大修後,即因為避雷器故障而發生短路跳機,之後停機直到今年才重啟運轉。但是過去核二廠2號機曾經發生「反應爐支撐裙鈑錨定螺栓斷裂」事件,原能會雖認為是單一事件,但是2012年3月核二廠1號機大修,也發現7支錨定螺栓斷裂,使得大修延後重啟。核一廠則是自2017年6月2日北海岸雨災後,因連接2號機的電塔倒塌,而停機至今。當這些老舊電廠已紛紛展現核電廠持續運轉的風險,我們是否還要昧於現實,繼續支持核能運轉?
在地民眾數十年來都活在核災風險之中。關於台灣老舊核能電廠運轉安全性,過去已有十分多的新聞報導討論,而核一、核二核能電廠的燃料池爆滿問題迄今未能解決,更遑論台灣遲遲未能找到合乎社會共識的核廢料貯存場址。
核電廠發生意外所造成的風險與其他電廠造成的風險大不相同,我們要強調,台灣沒有承受核災風險的能力。
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第23條規定「除役計畫,經營者應於核子反應器設施預定永久停止運轉之三年前提出。」核二廠至遲要在107年12月27日(核二廠1號機運轉執照期限)前提出除役申請,也就是今年年底。就年限上來說,唯一有機會延役的只有核三廠。如今核一廠、核二廠都已進入除役的二階環評程序,以核一廠的除役來說,更是要力拼在今年完成環評程序,以便順利開始執行除役。
EJA長期關注核電廠乾式貯存設施並參與除役環評案,核電廠的除役環評案與其他環評開發案不同之處在於,本案將不會有「不通過環評」的選擇,所以問題在於如何能夠最大程度的討論核電廠除役可能產生的風險,並且予以避免。
現階段「以核養綠」公投案以順利將第二階段連署書送入中選會,若是順利成案,將可以綁定年底的選舉。擁核陣營提出「以核養綠」,但其論述大多持保守過時的主張,說是「養綠」,不如說是「擋綠」。台灣目前正邁入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的重要關鍵期,無論是從展眼未來,或是從關注台灣老舊核電廠走上生命最後一段路的角度,EJA都支持核電廠順利除役,讓台灣順利在期限內走向非核家園。
我們在此號召反核的力量,一起加入支持非核的行動,守護廢核減煤的未來!年底公投請向核電投下「不同意」票:
我們在此誠摯邀請,所有認同及參與反核的朋友能聚集起來,加入募集不同意票的連署,這份名單將成為協助未來公投宣傳與分享資訊的一員,我們需要大家共聚的每份力量,一起迎戰黎明前的這一場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