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周邊居民就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露天乾貯設施環評變更內容對照表,提起撤銷訴訟,歷經五年,今年5月由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居民勝訴確定;法院裁定本案應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而非環評內容對照表,台電遂就同一露天乾貯設施,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送審,環保署於107年12月26日下午2點,召開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
核能二廠目前環評程序才要進入審查重點,環保署已經排定於2019年1月14日召開範疇界定會議審查。孰料迄今仍未見到核二廠的除役計畫送入原能會審查,環團同步訴求,台電應及時將除役計畫送交原能會,並調整修改民間有疑慮的部分,不要因固執己見而貽誤除役時程。
用過核燃料貯存設施,係核電廠安全除役的重要配套措施,過去的乾貯設施規劃仍有諸多疑慮,居民及團體於環評會議前,召開記者會表達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