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2018/02/03(五)
2.地點:內政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3.主持人:張文貞教授、蔡志揚律師
4.聽證會主題: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32次會議審議通過之計畫範圍再縮減約127公頃是否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地點:內政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3.主持人:張文貞教授、蔡志揚律師
4.聽證會主題: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32次會議審議通過之計畫範圍再縮減約127公頃是否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 第一場次:縮減127公頃對計畫目標(航空城第三跑道案)及推動航空城發展之影響。
- 第二場次: 縮減127公頃對該縮減範圍內(宏竹里以及兩河流域)居民權益之影響
- 當事人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 利害關係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部(民航局)
- 兩造:認同方(認同縮減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認同方(不認同縮減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6.內文
引言:認同方及不認同方所提出的疑問,對於尚未看過、聽過任何樣式的聽證會的我來說,很抽象,卻也很興奮能參與在其中,而對當天每一位代理人、每一位參與在聽證會當中的人來說,都有屬於他們要捍衛和保護的理念、價值以及家園。
程序部分:想要了解一個公共議題,我想實際參與會是最快速簡單的學習方式。一開始主持人報告時,認同方以及不認同方紛紛將各自意見提出請主席裁示,其中認同方先就主持人提出上次籌備會議討論所決定的「統問統答」提出抗辯,並認為「一問一答」才能確實且精準地去問問題以及精確地聽到相關回答人的回答。主持人張文貞教授表示仍依照上次所討論的「統問統答」的方式,但會視情況認定沒回答到的問題再做回答。其實聽證會到後面就變成一下「一問一答」,一下又「統問統答」,但我自己認為「一問一答」應該會是比較好的方式。但在這次的聽證會中雖採「統問統答」,但也並未出現有問題沒有被回答到的情況,我想這也是主持人張文貞教授跟蔡志揚律師一開始所說的,他們會很認真的去釐清每一方所提出的論點。
再來,不認同方認為兩位主持人有利益迴避的必要,因為兩位過去皆曾擔任環境法律人協會之常理及理事,然而在聽證會相關利益迴避的規定中,兩位主持人無符合利益迴避的要件構成,並無利益迴避之必要。不認同方認為就算不符合法律規定,但主持人的立場很可能會有所偏頗,因為既然曾為常理及理事,代表認同這個組織的理念。然而張文貞教授提出一個有力的論點:「加入一個社團或是非營利組織,並不總會全盤認同這個組織的想法跟做法。」因此,這個異議就因為不符合法律規定被主持人駁回了。
這場聽證會一開始在主持人報告流程時,雙方都提出了許多異議,而解決跟釐清雙方的想法又花了許多時間,但卻給了我很大的領悟,在這個聽證會上,不管是認同方或不認同方,都為了自己相關的權利提出抗辯跟異議,儘管最後的異議是被駁回的,但這同時象徵著對這個聽證會的投入跟為了保護自己相關利益的決心,即使是小細節也都是非常重要的。
實體部分:一開始先從當事人機關、利害關係機關、認同方到不認同方各自陳述自己意見再接著交互詢答,令我驚訝的是一個縮減127公頃的爭點,竟然可以從不同的面相提出,從法律面、人口成長面、農作物需求面、交通面、防災面、河川整治面到整體航空城發展的層面等等,沒想到一個議題可以從各式各式樣的層面去論述。
當事人機關─城鄉發展分署表示,針對未來人口的變動符合航空城計畫,所以排除宏竹里和兩河流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並且強調為何不照原本823版本去執行,反而要就再公展版本去修正草案,是因為原本都市計畫就是一個動態性的,是需要隨著國家、社會、自然等等條件的變化去做調整的,而非固定不動的。
再來是利害關係機關─桃園市政府以及交通部民航局,桃園市政府的說法是,他們會尊重執行機關(也就是城鄉分署)但他們同時也提出,如果將宏竹里和兩河流域從航空城計畫剔除後,將會有河川整治執行面上的困擾跟麻煩、對於整個南北向道路可能會有不夠使用的問題產生,且未來針對防災之部分可能有困難的疑慮等等問題,但桃園市政府就針對聽證會兩個場次所討論的爭點基本上還是認同的,認同剔除127公頃並不會影響航空城的發展,交通部民航局的主張並沒有說是很明確,並一直強調並無相關心得,基本上都是在回答認同方及不認同方之提問。
但我必須提出一個疑問是,為什麼在聽證會上城鄉分署說他們有和桃園市政府以及交通部民航局開過好幾次會議也達成共識了,但在聽證會上我個人覺得桃園市政府有點像是站在不認同方去陳述自己的想法,讓我覺得有些納悶,但最後桃園市政府還是有回歸到他們尊重執行機關且持認同的看法。
認同方,所提出的論點有各種層面,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當認同方代理人林子琳提到,憲法並沒有賦予人民有權利請求國家去徵收自己的土地並納入某些都市更新計畫中,這樣的論點讓我恍然大悟,站在法律的層面上,人民本不擁有被徵收的請求權,對於不認同方所提出「想納入的納入」、「想退出的退出」的論點來說,完全可以擊退這樣的論點。但我認為聽證會還是得從各項層面去判斷跟分析,不僅單單以法律層面認定判斷,這樣才能做成一個有效、有意義且有情感考量的聽證會。
至於不認同方,有人說自己農地根本就被污染無法耕作而希望被徵收,有人是針對未來航空城若發展成功,需要更多人進駐將會造成交通上的問題,因為從目前看來東西向的道路是足夠的,然而南北向的道路確有不夠通行之疑問,有人則以配地能夠百分百的給予去提出(但針對這個我倒是認為憑什麼你要滿足你配地百分百保障你的權利,進而去剝奪原本住在該地居民的居住權利?雖說有數據說近百分之七十的調查贊同被徵收,但仍是有反對徵收的聲音啊!)
我覺得我必須以一個公民的角度去指責不認同方某些人的發言行為,我認為是針對性且侮辱性的言論,像是以別人的小孩逃到國外之說法,有一種帶有攻擊的意味,我是不知道在這樣子的一個場合上說出這樣子的言論是否有其限制或是規範,但就我一個從網路上看直播之民眾來說,我認為是不恰當以及沒必要的,把自己的憤怒建立在言語上去輕視別人,但我看主持人並無阻止和警告之行為,故我也不清楚這樣是否合理。
總結:我認為這次在線上觀察聽證會使我收穫良多,雖很想到現場去體會現場的情況,但目前似乎沒辦法,畢竟也不是具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在聽證會的學習上,了解到程序該如何進行,也了解到原來會發生一些有趣的事情(像是全體到發言台上抗議利益迴避之事件),從雙方各自論述以及回答問題的內容裡,學習到如何去判別自己所相信跟比較有力度的論點。最後,我想這個聽證會,象徵的是一種進步,也象徵一個管道讓人民可以來為自己發聲,為自己的訴求做主張,為自己的理念做堅持,究竟哪一方論述合理或是哪一方最終可以獲得支持,我想這是主持人最困難的任務—「做出一個既溫柔又公義的結論。」。
引言:認同方及不認同方所提出的疑問,對於尚未看過、聽過任何樣式的聽證會的我來說,很抽象,卻也很興奮能參與在其中,而對當天每一位代理人、每一位參與在聽證會當中的人來說,都有屬於他們要捍衛和保護的理念、價值以及家園。
程序部分:想要了解一個公共議題,我想實際參與會是最快速簡單的學習方式。一開始主持人報告時,認同方以及不認同方紛紛將各自意見提出請主席裁示,其中認同方先就主持人提出上次籌備會議討論所決定的「統問統答」提出抗辯,並認為「一問一答」才能確實且精準地去問問題以及精確地聽到相關回答人的回答。主持人張文貞教授表示仍依照上次所討論的「統問統答」的方式,但會視情況認定沒回答到的問題再做回答。其實聽證會到後面就變成一下「一問一答」,一下又「統問統答」,但我自己認為「一問一答」應該會是比較好的方式。但在這次的聽證會中雖採「統問統答」,但也並未出現有問題沒有被回答到的情況,我想這也是主持人張文貞教授跟蔡志揚律師一開始所說的,他們會很認真的去釐清每一方所提出的論點。
再來,不認同方認為兩位主持人有利益迴避的必要,因為兩位過去皆曾擔任環境法律人協會之常理及理事,然而在聽證會相關利益迴避的規定中,兩位主持人無符合利益迴避的要件構成,並無利益迴避之必要。不認同方認為就算不符合法律規定,但主持人的立場很可能會有所偏頗,因為既然曾為常理及理事,代表認同這個組織的理念。然而張文貞教授提出一個有力的論點:「加入一個社團或是非營利組織,並不總會全盤認同這個組織的想法跟做法。」因此,這個異議就因為不符合法律規定被主持人駁回了。
這場聽證會一開始在主持人報告流程時,雙方都提出了許多異議,而解決跟釐清雙方的想法又花了許多時間,但卻給了我很大的領悟,在這個聽證會上,不管是認同方或不認同方,都為了自己相關的權利提出抗辯跟異議,儘管最後的異議是被駁回的,但這同時象徵著對這個聽證會的投入跟為了保護自己相關利益的決心,即使是小細節也都是非常重要的。
實體部分:一開始先從當事人機關、利害關係機關、認同方到不認同方各自陳述自己意見再接著交互詢答,令我驚訝的是一個縮減127公頃的爭點,竟然可以從不同的面相提出,從法律面、人口成長面、農作物需求面、交通面、防災面、河川整治面到整體航空城發展的層面等等,沒想到一個議題可以從各式各式樣的層面去論述。
當事人機關─城鄉發展分署表示,針對未來人口的變動符合航空城計畫,所以排除宏竹里和兩河流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並且強調為何不照原本823版本去執行,反而要就再公展版本去修正草案,是因為原本都市計畫就是一個動態性的,是需要隨著國家、社會、自然等等條件的變化去做調整的,而非固定不動的。
再來是利害關係機關─桃園市政府以及交通部民航局,桃園市政府的說法是,他們會尊重執行機關(也就是城鄉分署)但他們同時也提出,如果將宏竹里和兩河流域從航空城計畫剔除後,將會有河川整治執行面上的困擾跟麻煩、對於整個南北向道路可能會有不夠使用的問題產生,且未來針對防災之部分可能有困難的疑慮等等問題,但桃園市政府就針對聽證會兩個場次所討論的爭點基本上還是認同的,認同剔除127公頃並不會影響航空城的發展,交通部民航局的主張並沒有說是很明確,並一直強調並無相關心得,基本上都是在回答認同方及不認同方之提問。
但我必須提出一個疑問是,為什麼在聽證會上城鄉分署說他們有和桃園市政府以及交通部民航局開過好幾次會議也達成共識了,但在聽證會上我個人覺得桃園市政府有點像是站在不認同方去陳述自己的想法,讓我覺得有些納悶,但最後桃園市政府還是有回歸到他們尊重執行機關且持認同的看法。
認同方,所提出的論點有各種層面,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當認同方代理人林子琳提到,憲法並沒有賦予人民有權利請求國家去徵收自己的土地並納入某些都市更新計畫中,這樣的論點讓我恍然大悟,站在法律的層面上,人民本不擁有被徵收的請求權,對於不認同方所提出「想納入的納入」、「想退出的退出」的論點來說,完全可以擊退這樣的論點。但我認為聽證會還是得從各項層面去判斷跟分析,不僅單單以法律層面認定判斷,這樣才能做成一個有效、有意義且有情感考量的聽證會。
至於不認同方,有人說自己農地根本就被污染無法耕作而希望被徵收,有人是針對未來航空城若發展成功,需要更多人進駐將會造成交通上的問題,因為從目前看來東西向的道路是足夠的,然而南北向的道路確有不夠通行之疑問,有人則以配地能夠百分百的給予去提出(但針對這個我倒是認為憑什麼你要滿足你配地百分百保障你的權利,進而去剝奪原本住在該地居民的居住權利?雖說有數據說近百分之七十的調查贊同被徵收,但仍是有反對徵收的聲音啊!)
我覺得我必須以一個公民的角度去指責不認同方某些人的發言行為,我認為是針對性且侮辱性的言論,像是以別人的小孩逃到國外之說法,有一種帶有攻擊的意味,我是不知道在這樣子的一個場合上說出這樣子的言論是否有其限制或是規範,但就我一個從網路上看直播之民眾來說,我認為是不恰當以及沒必要的,把自己的憤怒建立在言語上去輕視別人,但我看主持人並無阻止和警告之行為,故我也不清楚這樣是否合理。
總結:我認為這次在線上觀察聽證會使我收穫良多,雖很想到現場去體會現場的情況,但目前似乎沒辦法,畢竟也不是具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在聽證會的學習上,了解到程序該如何進行,也了解到原來會發生一些有趣的事情(像是全體到發言台上抗議利益迴避之事件),從雙方各自論述以及回答問題的內容裡,學習到如何去判別自己所相信跟比較有力度的論點。最後,我想這個聽證會,象徵的是一種進步,也象徵一個管道讓人民可以來為自己發聲,為自己的訴求做主張,為自己的理念做堅持,究竟哪一方論述合理或是哪一方最終可以獲得支持,我想這是主持人最困難的任務—「做出一個既溫柔又公義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