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二十多年的淡水河北側道路(淡北道路)開發案,自民國85年提出構想,89年第一次環評審查結論不予通過,103年第二次環評結論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撤銷,但第三次環評卻於今年的1月15日,在不顧各界齊聲反對其破壞環境又欠缺交通規劃的呼籲下通過環評審查,並於6月1日公告審查結論。針對違法爭議不斷的淡北道路環評處分,環境法律人協會率領律師團依法於6月30日提出提出訴願申請,並於今日彙整出環評處分中的各項違法情事,提出《行政訴願補充理由一書》呈交至行政院及環保署。
爭議二十多年的淡水河北側道路(淡北道路)開發案,自民國85年提出構想,89年第一次環評審查結論不予通過,103年第二次環評結論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撤銷,但第三次環評卻於今年的1月15日,在不顧各界齊聲反對其破壞環境又欠缺交通規劃的呼籲下通過環評審查,並於6月1日公告審查結論。針對違法爭議不斷的淡北道路環評處分,環境法律人協會率領律師團依法於6月30日提出提出訴願申請,並於今日彙整出環評處分中的各項違法情事,提出《行政訴願補充理由一書》呈交至行政院及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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