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開工廠資訊,不可重演污染歷史
經濟部公開工廠資訊,不可重演污染歷史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今年3月20後,經濟部將針對未申請輔導轉型、關廠的中高污未登記農地工廠,進行斷水斷電與拆除。經濟部2019年花了7,000萬清查全台違章工廠報告指出,全台有4.5萬家農地違章工廠,約1,153家為中高污染工廠。民間團體認為數量不只如此,呼籲經濟部4月底前公布這1,153家中高污染名單,而其餘4.4萬家農地違章工廠,9月前比對財政部稅籍、環保署污染違規裁罰記錄,勾稽出蓄意以低污隱瞞中高污染工廠,公布其名單並立即斷水斷電,為台灣農地流失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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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島核電廠因為地震與海嘯受到嚴重毀損,反應爐爐心融毀,導致輻射外洩,至今造成了超過一百萬噸的輻射汙水,9年來污水仍然持續增加,如何處置這些污水成為日本政府最頭痛的問題,上個月日媒傳出,日本政府擬將核災後難以善後的輻射污水,直接排放入海,引起國際上強烈的抨擊與反彈。台灣民間團體在今年5月赴日本交流協會外抗議,如今再次在外交部前召開記者會,重申反對立場,請日本政府三思,不該以鄰為壑,傷害海洋環境,更讓東亞鄰國一併承受日本使用核電的高昂代價。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日本經濟產業省公告今年7月前開放各方提供意見,5月時台灣民間團體發起聯署提出共同聲明,嚴正反對輻射污水以排放至海洋或以水蒸氣排放至大氣等形式,使輻射物質進入到生態圈,造成二次輻射污染。台灣與日本的環團交換最新資訊與意見,共同呼籲日本政府應採取其他更安全的做法,採納日本民間組織提出的替代方案,建議將污水儲存於更大型的儲存槽,並且採用將汙水固化成為砂漿再進行儲存,而不應因成本考量,以短視近利的粗暴手法擅自排放輻射廢水,將鄰近國家的環境生態、海洋漁業與人民健康置於輻射汙染的威脅之中。 福島核災已近十年 輻射汙水仍難以解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依原能會資料,台灣鄰海附近重點迴游魚類,幾乎都沿黑潮往來台日之間,移動路徑與日本福島輻射廢水排放後可能之擴散路徑重疊。而台灣的近海、遠洋漁業年產值超過500億元,輻射廢水排入海洋,顯將侵害我國我國漁民權益、增加我國輻射檢測成本、甚至威脅水產品消費者的健康。我們呼籲日本政府與核電業者繼續在陸地上處理、貯存輻射廢水,不要為節省處理成本,恣意造成鄰國困擾。福島核災距今9年多,仍持續產生輻射廢水,核電業者為節省成本,擬將輻射廢水排入海中;而日本政府偏袒核電業者,不惜犧牲自己國家國民與鄰國權益,擬放行輻射廢水入海。此種「以鄰為壑」的自私行為,令人憤怒,也突顯核電宣稱的「便宜」,其實是將污染處理成本與健康風險推給他人承擔,製造的假象。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秘書長楊順美認為:東電目前用多核素除去設備(ALPS)來處理福島的核污水,雖然絕大多數的輻射核素都可去除,但卻無法除掉「氚」。氚在身體之外,玻璃便可隔離,但一旦氚進入體內,對人體造成內照射的話,那就會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進入人體的氚能在細胞內產生電離, 導致基因突變。日本首相菅義偉今年9月26日在視察福島第一核電站時,看到了凈化處理後的核污水,詢問東京電力的有關人員「可以喝嗎?」東電工作人員回應稱:「如果稀釋的話就可以喝」,但是菅義偉最後卻並未飲用。這是一件可以做秀安定民心的事,日本首相不願意做,顯然他有疑慮!從這件事,我們充分看到日本政府以及東京電力處理福島核污水的輕率態度。「如果這些核污水沒有安全疑慮、能喝的話,那就請日本政府不要排放進海洋,就放在東京電力和經濟產業省作為飲料使用,千萬不要浪費了!」 核電代價高昂 日本不該以鄰為壑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核污入海不但引發日本國內漁業及環保團體的反對,也讓東亞鄰國受到輻射威脅,即使各界大多表達反對的意見,日本政府還是意圖推行污水排放政策,10月時消息曝光,受到國際上強烈的抨擊與反彈,為避輿論批評,首相菅義偉表示一個月後再決策,但仍暗示這將是既定的決策方向,此次決策影響重大,核污水排放入海不會只有一次,這代表未來三四十年沿海可能要長期承受污水排放,對海洋環境的影響是長期累積的,為了保護海洋環境,呼籲日本政府應改採其他處理方式,不要便宜行事。另外,也要呼籲台灣應該重視未來可能的衝擊,政府應經由正式外交管道表達反對,為國民健康與周遭海洋環境把關。 綠色和平專案經理古偉牧說明綠色和平整理東電的公開資料,發現東電沒法履行最初承諾將福島貯藏的核廢水的輻射水平降至「無法檢測」的水平,在廢水中更發現鍶-90、碳-14等不在計劃中的放射性物質,欠缺評估對海洋生態的影響。因此,臺灣政府應要求日本政府終止相關的計劃。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秘書長吳碧霜指出,福島核災是2011年發生的悲劇,馬上都要2021年了,我們卻還要承受核災帶來的風險還有影響,很多人以為核災結束了,但10年後都還在影響我們,目前累積100萬的廢水,還在以每天約170噸的容量持續增加。直到今天日本無法繼續儲放這些廢水了,就決定要排放到大海。這些受污染的廢水,排入大海不只是會影響到日本的漁民,也會隨著洋流影響到台灣。核能也不過只是能源的眾多選項中的一種,其他的能源就算再不完美、即使有風險,也不至於像核能一樣遺害萬年。 綠黨秘書長張竹芩表示,日本政府這一次想要便宜行事將核災的成本轉嫁到鄰國以及生態系統上,讓我們再一次看到核災的影響絕對是超越國界也超越時代的,台灣應該藉此機會重新審視我們的能源政策,我們看到日本這樣一個國家因為核災的關係在國際間聲譽受損如此嚴重,試想,以台灣現在在國際上不穩定的地位,我們如果真的發生跟日本一樣核災,也變成危害鄰國的國家,台灣真的能夠承受這樣的打擊嗎?我們有足夠的能力和資源去處理後續龐大的問題嗎?目前在台灣核能只佔總發電量的一成,我們真的要為了這一成其實可以用再生能源取代的電力,來將我們整個國家的人民、聲譽、生態系都置於危險之中嗎?台灣綠黨在此承諾會和亞太綠人中的其他國家的綠黨如日本的綠黨、韓國的綠黨等串連起來,對日本政府提出嚴正的反對意見,請日本政府負起責任,不要便宜行事將核廢水直接排入海中,也再次呼籲我們的政府要好好將核電除役,發展再生能源,台灣才有真正永續發展的未來。 團體出席與發言代表: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永社、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保聯盟、綠黨、荒野保護協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主辦單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此為一跨團體的串連平台) 2013 年 309 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 22 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 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但不包含政黨組織,現已有超過兩百個公民團體加入。 2020年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年,不僅《巴黎協定》預計於今年底生效,各國政府也應於今年更新他們對於氣候變遷貢獻的承諾。對台灣而言,由於今年是《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的最後一年,也須訂出2020年到2025年的「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六大部門(能源、製造、運輸、住商、環境、農業)也將提出新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
環保署分別於10月15、16、20日,於北、中、南辦了3場《溫管法》「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公聽會,然而不僅各部門的資料只透過簡報說明,更有部門拖到會前最後一天,才提供簡報,甚至六大部門的許多行動方案根本是將「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的行動方案複製貼上,當我們連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是否達成都還不知道,也尚未了解這些行動方案的執行成效,只是聽到製造部門等部門於會中的對減碳,仍是「Business as usual(因循苟且,一切照舊)」的態度,對於民間團體的提問,也不正面回答,然而對於台灣接下來氣候治理如此重要的第二期管制目標公聽會,就這樣草草結束。 「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最後意見收件日為10月28日,故民間團體邀請跨黨派立法委員,選擇於最後意見收件日前,2020年10月26日(一)上午10時在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召開聯合記者會,就台灣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行動方案等減碳策略,提出建言。 萬人連署 綠能放對地方 終止知本光電 - 籲請行政院出面協商、終止審議 爭議多時的台東知本光電開發,即將進入中央審查程序最後關卡,今天(10/20)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荒野保護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和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等近20個關注生態保育、能源轉型及原住民族運動的民間組織,約130人聚集在行政院前,要求行政院光電專案小組召集人沈榮津副院長出面協商。請蔡政府基於所承諾的能源轉型正義,終止這項地方政府錯誤主導,傷害部落、生態及重創綠能形象的光電案。
知本光電案於2018年由台東縣政府將知本溪口沖積扇161公頃土地租給國際韋能集團的盛力能源公司籌備處(以下簡稱韋能),預計裝置容量高達202MW,為東北亞最大的單一光電廠。場址在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知本濕地,且屬於卡大地布部落傳統領域,是綠能開發第一個實施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案件,卻爆發不尊重部落主權和破壞生態爭議。 2020年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年,不僅《巴黎協定》預計於今年底生效,各國政府也應於今年更新他們對於氣候變遷貢獻的承諾。對台灣而言,除了要提出台灣版的「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簡稱NDC) ,由於今年是「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的最後一年,也須訂出2020年到2025年的「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各部門也將提出新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 令人憂慮的是,檢視「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成果,要達到較2005年基準年減排2%的目標仍顯得相當勉強,更別說於2015年承諾2030年的排放量將減為2005年基礎年的20%,2050年時降至與2005年相比的50%。加上國內既有的氣候政策與法律仍不足以因應氣候緊急狀態,也無法有效協助全面性的產業創新,促進台灣低碳經濟的成長。 因此,今日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青年氣候聯盟等公民團體於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委於新會期儘速要求行政院提出台灣版的綠色政綱、有效的氣候治理政策與相關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修法,並監督各部會因應氣候緊急的政策方案,同時號召全民於9月27日(日)下午2點到立法院,一起為台灣氣候緊急治理而走。 2020氣候關鍵年 青年預告抗暖大遊行【 氣候改革 刻不容緩 】 青年抗暖大遊行
日期:2020年9月27日(日) 時間:下午2點集合 集合地點:立法院(濟南路一段與中山南路口) 遊行路線:立法院 → 環保署 → 立法院 上週三(2020年7月15日)上午9時,六輕工業區塑化公司煉製二廠傳來爆炸聲,只見黑煙滾滾湧向天空,伴隨猛烈的大火,六輕又爆炸了。在六輕建廠20年的歷史裡,工安事件並不少見。許多人仍對十年前的六輕氣爆有著非常深刻的印象,雲林縣政府計畫處統整六輕大事紀,清楚寫著:「2010年7月25日,台塑麥寮輕油煉製二廠發生火災」。時隔十年,同一廠區再度發生事故。 2020/02/25 刊載於蘋果日報即時論壇 作者:張譽尹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行政院於我國疫情熾熱之際,在2月20日公布國土計畫法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其中特別引人關注的是修正草案第15條第3項,增訂「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可以不受國土計畫定期通盤檢討期間的限制,而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第45條第2項修正則延展各縣市擬定審議國土計畫及繪製國土功能分區圖的期限。
行政院解釋說:考量政府因應國家整體發展需要提出的重大建設計畫,若與國土計畫內容不符,國土計畫無法配合檢討變更時,將影響國家發展進程;又內政部因應政府推動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的需要,考量縣(市)國土計畫及功能分區繪製,攸關人民財產權益,故應給予直轄市、縣(市)政府合理規劃期程云云。 行政院理由說得冠冕堂皇,但消息一出,各界仍是一片譁然。不論是當時推動立法的前國民黨立委邱文彥、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立委林淑芬、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民眾黨立委蔡璧如、中研院退休研究員楊重信,均是罵聲一片,痛批連連。 ▋為何各界如此激動而負評不斷? 上週四(2/20)行政院拍板《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送交立法院審查。其中二個最大的問題,一是放入尚無明確定義的「國家重大建設」,只要行政院認定個案為國家重大建設,即可改變上位的國土計畫,另一個則是縣市國土計畫延長無期限、沒有時程表。
環境法律人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共同提出呼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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