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地球公民基金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2019年《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修法時,行政院長蘇貞昌與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共同定出農地違章工廠治理的三不原則:「不准新設、不得污染、不得危及公安」。三不原則仍言猶在耳,立委林岱樺卻在3月25日質詢經濟部長王美花時,聲稱中高污染農地違章工廠,如果符合環保、消防、工安,也應該要予以納管,並稱現有的51+2項的非屬低污染認定基準「落後」,需要檢討放寬。全然不顧《工輔法》規定:中高污染應轉型、關廠或遷廠,否則應依法斷水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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