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於2016年11月開始進行籌備會議,希望能改善目前的司法體制,從各個面向全面進行檢討,原本環境司法淹沒在眾多議題中,然而在「偶然」的機會中,環境刑案偵查的議題在2月22日受到司改國是會議第三組委員的提案,瞬間獲得極大的共識,會中EJA被委員推薦邀請參與環境案件的報告單位。
EJA在整理簡報資料的過程與會內成員及外部友團(綠盟、看守台灣)密集聯繫及討論,也獲得他們提供許多重要資訊。由於EJA在環境訴訟案件的經驗,我們很快地梳理出環境司法的困境與改革建議,由EJA理事長張譽尹律師代表在3月8日會議中提出,並與在場的委員們共同討論有關「環境案件之偵查與訴訟程序之檢討」。從這次的討論中,不管是機關、EJA提的意見,或者是委員們的討論,都有高度的共識,可謂推動環境治理及偵辦的重要機會。
在法律規範層面,EJA及陳重言、林鈺雄委員提到我國刑法上缺乏環境專章及環境犯罪採具體危險犯,導致實務上的環境犯罪認定不符環境案件特性,直指我國環境犯罪偵辦困難重重的核心問題,並認為我國應修正採抽象危險犯。
就實踐層面,包括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環保署皆提供了許多稽查、偵辦環境案件的問題點,從採證調查鑑定等資源不足、檢警行政配合流暢度有待提升,到吹哨者保護不足等問題。委員們則完全了解實務上的困難,而提出應有環境基金支付偵辦環境案件時的採證調查鑑定費用,給予檢警更完整的後盾支援!也有多位委員為吹哨者制度的落實提出具體意見,包括提供相關訴訟扶助等,讓吹哨者不僅是可以拿到獎金,而是真的可以好好繼續不受威脅的生活、工作。
至於人民合作部分,會上提出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反轉、製造污染物者連帶賠償等制度建議,並認為應持續加深檢警環(林)民的合作。若候選制度能朝此方向改進如此,我國人民將成為政府保護環境的重要夥伴!
EJA提出的這些建議在3月22日的會議決議中多獲得採納,請見「環境案件之偵查與訴訟程序之檢討_結論」,我們也將持續被推動改革,讓司改國是會議的內容成為推動台灣環境保護的重要一環!
EJA在整理簡報資料的過程與會內成員及外部友團(綠盟、看守台灣)密集聯繫及討論,也獲得他們提供許多重要資訊。由於EJA在環境訴訟案件的經驗,我們很快地梳理出環境司法的困境與改革建議,由EJA理事長張譽尹律師代表在3月8日會議中提出,並與在場的委員們共同討論有關「環境案件之偵查與訴訟程序之檢討」。從這次的討論中,不管是機關、EJA提的意見,或者是委員們的討論,都有高度的共識,可謂推動環境治理及偵辦的重要機會。
在法律規範層面,EJA及陳重言、林鈺雄委員提到我國刑法上缺乏環境專章及環境犯罪採具體危險犯,導致實務上的環境犯罪認定不符環境案件特性,直指我國環境犯罪偵辦困難重重的核心問題,並認為我國應修正採抽象危險犯。
就實踐層面,包括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環保署皆提供了許多稽查、偵辦環境案件的問題點,從採證調查鑑定等資源不足、檢警行政配合流暢度有待提升,到吹哨者保護不足等問題。委員們則完全了解實務上的困難,而提出應有環境基金支付偵辦環境案件時的採證調查鑑定費用,給予檢警更完整的後盾支援!也有多位委員為吹哨者制度的落實提出具體意見,包括提供相關訴訟扶助等,讓吹哨者不僅是可以拿到獎金,而是真的可以好好繼續不受威脅的生活、工作。
至於人民合作部分,會上提出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反轉、製造污染物者連帶賠償等制度建議,並認為應持續加深檢警環(林)民的合作。若候選制度能朝此方向改進如此,我國人民將成為政府保護環境的重要夥伴!
EJA提出的這些建議在3月22日的會議決議中多獲得採納,請見「環境案件之偵查與訴訟程序之檢討_結論」,我們也將持續被推動改革,讓司改國是會議的內容成為推動台灣環境保護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