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苑裡鄉親因反對英華威公司於地方建設陸域風機,發起抗爭,負責執法的苗栗縣通霄分局警察以涉犯強制罪、妨害公務等罪名,逮捕參與抗爭的鄉親與聲援者,執法過程不當使用手銬與警棍,此案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因抗爭者不斷被起訴,在環境法律人協會積極奔走下,邀請全台熱心公益律師,組成義務律師團,提供在地鄉親刑事訴訟案之法律扶助,全體成員共計21名,均未收取報酬。
有關近日苑裡地區流傳之黑函,影射苑裡反瘋車案刑事義務律師團收取報酬一事,與事實不符,亦嚴重損及義務律師團之名譽,環境法律人協會特此聲明,嚴正駁斥此等言論,並呼籲各界勿混淆視聽。
苑裡反瘋車刑事義務律師團成員名單如列:(依姓氏筆畫排列)
左逸軒、宋國鼎、李明芝、李宣毅、林三加、林士雄、林子琳、林昶燁、邱顯智、柯劭臻、洪明儒、高涌誠、陳品安、陳柏舟、曾威凱、黃國城、葉恕宏、熊依翎、劉繼蔚、蔣昕佑、謝英吉。
本案義務律師團亦獲得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肯定,獲選為「2016優秀公益律師」,檢附表揚狀以資參考。
有關近日苑裡地區流傳之黑函,影射苑裡反瘋車案刑事義務律師團收取報酬一事,與事實不符,亦嚴重損及義務律師團之名譽,環境法律人協會特此聲明,嚴正駁斥此等言論,並呼籲各界勿混淆視聽。
苑裡反瘋車刑事義務律師團成員名單如列:(依姓氏筆畫排列)
左逸軒、宋國鼎、李明芝、李宣毅、林三加、林士雄、林子琳、林昶燁、邱顯智、柯劭臻、洪明儒、高涌誠、陳品安、陳柏舟、曾威凱、黃國城、葉恕宏、熊依翎、劉繼蔚、蔣昕佑、謝英吉。
本案義務律師團亦獲得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肯定,獲選為「2016優秀公益律師」,檢附表揚狀以資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