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好的綠能制度,促進生態與環境的永續發展利用,是每個人都希望看到的未來。在政策環評針對共通性議題及環境因應對策建立開發行為規劃及環評參考基準之後,離岸風電環評案件送審通過速度飛快,單單就2017年送審的22案裡,就有19案建議通過。(請見環保署新聞:離岸風電環評高效率 達成綠能里程碑)

在這次的離岸風機環評審查中,環境法律人協會投入協助在地居民的案子是「新北離岸風力發電計畫」,這是唯一位於台灣北部的潛力風場,冬季風力強勁。然而該地是否真的適合開發離岸風機?眾所周知北海岸的風力冬天雖然強,但仍受到季節影響甚多,在用電高峰的夏季風力並不強,這樣的特性是否能夠為總在夏天告急的用電量提供並聯的協助,十分難說。
新北離岸風電的問題並不只有季節問題,在第一次環評審查會議中,交通部航港局就直言北海岸的潛力風場緊鄰兩岸直航航道,可以預期交通流十分密集,同時也是南北航道的重要轉向點。北海岸風場將近二分之一都在禁錨區內,且冬季當地經常發生船舶碰撞事故,若是架設風機,很有可能會影響航運安全。這些資料艾貴風能均沒有提供,而北海岸漁民漁船橫向穿越風場的安全性,也未被考量到。
北海岸在地居民有許多都仰賴漁業為生,在北海岸設置風機,極有可能影響漁民生計,新北離岸風機的申請開發廠商在規劃過程中並沒有處理到漁民的擔憂,甚至在第一次環評審查會議時,也還沒有到三芝當地召開說明會。北海岸環境自救會更主張新北離岸風機距離岸邊最近的風機只有1.8公里,這樣的距離到底要被稱為「離岸」還是稱為「近岸」?一旦風機日日夜夜矗立在北海岸的海平面上,恐怕無論在景觀的壓迫上,或持續不斷的低頻噪音都將對地方居民造成身心的煎熬。
環境法律人協會贊同政府推動綠能的決心,但若是為了達到既定的目標,一味強推卻沒有完整顧慮到在地居民的生計、對地方生態的影響,推動了綠能發展,卻犧牲了地方民眾,缺乏社會影響評估的綠能開發案,對於國家是利是弊,恐怕不證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