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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南區外排水路超挖又埋管 卻得不到政府單位正面回應

12/2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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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品妏 環境法律人協會法規專員
今年10月底,高雄路竹居民傳來消息,震南鐵線公司從廠區到營前排水道之間的區外排水路,開始動工了!
 
    記得自去年EJA開始與路竹、湖內居民一同踏上撤銷震南環評訴訟之路開始,在書狀上、在法庭上,我們不斷強調,震南公司要排酸洗廢水,必須規劃一條從廠區到營前排水道的區外排水路,然而,環評時震南並沒有明確告訴環評委員說確定的區外排水路怎麼走,環評也未對此路線進行評估,然而此段區外排水路經過台糖優良農地及屬於新石器時代大坌坑文化的重要史前遺址─新園遺址,若不審慎評估,不僅會導致酸洗製程廢水汙染台糖農地,更會破壞能了解二仁溪大坌坑文化生活樣貌的重要遺址。
    為了瞭解排水路的動工狀況,11月8日,訴訟當事人許先生、自救會蔡會長、自救會成員興亞,以及EJA承辦震南案的譽尹律師、陳律師、我、地球公民基金會的卉荀,一同前往開挖排水路的地點查看。沒想到迎接我們的,是近3公尺深的深溝!
 
    看著偌大台糖農地上的一抹深痕,大夥開始七嘴八舌,「溝這麼深,旁邊卻沒有保護措施,有人不小心跌下去怎麼辦?」「這段剛好就是新園遺址的位置阿!遺址哭哭。」「真的可以挖這麼深嗎?有沒有挖超過阿?」高1.8公尺的蔡會長爬下深溝,身形比例瞬間縮小,要再爬上地面,竟勾不到溝緣。蔡會長奮力爬上地面之後,大夥沿著深溝走往向營前排水道的方向觀察。沒想到走到營前排水道旁的深溝,竟發現深溝內已鋪上水泥,鋪面並露出兩條直徑約8公分的塑膠管。因為從來沒有在說明會上或訴訟程序中聽說過有這兩根塑膠管,所以大家第一個想法就是「難道是偷埋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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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挖這麼深又埋這兩根管,讓我們覺得事情嚴重了!隔天,我跟卉荀馬上跑到高雄市水利局市區排水科詢問,從承辦人員提供的資料顯示,市政府水利局核准的設計渠高(溝深)為1.9公尺,並且直言他們所審核的只有雨水逕流的排水,酸洗廢水及生活汙水的排放不歸他們所管。為此,我們又跑到隔壁的汙水科去詢問,汙水科說他們沒有收到震南公司生活汙水相關的申請,並調出當初討論震南案的資料,說我們應該去問環保局,因為震南公司的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是由環保局負責審查,所以我們又打電話向環保局詢問,環保局的回應則是,他們還沒有收到震南公司有關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的相關審查資料。
 
    問遍相關單位之後,我們不禁疑惑,不管是高雄市水利局市區排水科、汙水科、高雄市環保局都沒有審過那兩條管線,為何現在就可以埋那兩條管線?市政府核准的深度為1.9公尺,為何現場的深度竟達3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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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機關能夠回應上述問題,故而我們終於在11/15開了記者會,直言高雄市政府從環評到水利局審查排水,都沒有做好文資保存的審查工作,而環保局後續在做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時也不會審查,等於是放任新園遺址被破壞!並且,各個單位都沒有審查到被埋在排水道下面的兩條管線,則管線應不得埋設!一同參與記者會的長榮大學台灣研究所的溫振華教授,則是在深溝附近隨處撿拾,即拾得滿手的大坌坑文化陶片,直接證明新園遺址遭破壞的危急性。
 
    雖然記者會隔天,高市府水利局就馬上直接在官網上聲明深溝底部離文化層尚有30公分,因而並未破壞遺址。然而問題是,縱使深溝底部尚離文化層30公分,但深溝施作是採土溝形式,只要將溝挖好後鋪上透水織布並固定就完成了。僅僅30公分的距離,加上可透水的溝渠,不禁讓人擔心新園遺址被破壞是早晚的事而已。至於兩根管線究竟是不是合法埋設,到現在,都還是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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