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南鐵線公司將於高雄新園農場設置產生酸物及廢水汙染的線材加工及螺絲製造工廠。該公司的酸洗及熱處理製程會產生酸霧及廢水,影響新園農場附近的路竹、阿蓮土地,以及二仁溪下游的湖內、茄萣養殖漁業。雖然當地居民多次表達對於震南公司將造成環境汙染之疑慮,並要求震南公司在相關問題尚未被釐清之前暫停動工,震南公司卻執意在11月23日舉辦動工儀式。為此,包括路竹新園農場促進協會在內的當地居民,決定於震南公司動工典禮時抬棺抗議,表達對於震南公司及高雄市政府聯手出賣環境的不滿。
震南公司位於新園農場的建廠環評案於2014年5月30日由高雄市政府公告一階有條件通過,當地居民遲至今年4月才知悉本案,即強烈要求高雄市政府及震南公司應先釐清相關環境汙染問題,並暫停開發建廠相關事宜,然震南公司卻執意於11月23日上午於其工廠預定地舉行動工儀式,再度顯示高雄市府與開發業者漠視環境及人民健康權、工作權的態度。
環境影響評估法為保護規範,旨在保障開發行為所在地的當地居民生命、身體、財產權及程序參與權,使其不因開發行為而遭受不利影響。然而新園農場周遭居民及受震南廢水排放影響的湖內、茄萣漁民,在高雄市政府今年4月核發開發許可之前,對震南公司即將在新園農場設廠一事毫不知情,不論是環境影響評估或是區域計畫變更土地分區編定的審查過程,權益受到影響的民眾根本無從參與及表示意見,此為本案重大瑕疵之一。
關於居民擔心的製程廢水流向問題,震南公司在其環說書定稿本中僅寥寥幾句,而計畫將製程廢水回收用於工廠植栽的澆灌的作法,則有嚴重影響當地土壤及地下水的疑慮。同時,從震南公司廢水放流口至出海口間,有農田水利會之灌溉用水取水口,影響農業生產環境甚鉅,然而震南鐵線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卻未如實記載,高雄市府竟也草率作出有條件通過之結論,此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及不完全之資訊,而作成明顯錯誤之涵攝結論,此為本案重大瑕疵之二。
而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張譽尹律師及郭鴻儀律師,則是指出本案在環評及區域計畫皆有違法之虞:
一、環評違法
從環說書已經揭露的震南排放水,雖然符合放流水標準,但是隱瞞重要資訊,如震南排放廢水中的「鉛」、「錳」超過「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灌溉用水水質標準」、「飲用水水質標準」、「污水經處理後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而上述的標準,是農田灌溉用水及漁塭養殖用水所需要遵守的標準。換句話說,震南預計的排放水將影響農田灌溉及漁塭用水,因此影響路竹地區農民及湖內地區漁民的生計!
再者,二仁溪的汙染,全國皆知。好不容易,政府十多年花了十幾億人民納稅錢進行整治,也訂了很多計畫來保護,才從重度汙染變成中度汙染,現在又讓震南將酸洗廢水排入,政府一手整治二仁溪、一手汙染二仁溪,這種計畫矛盾的情況,也正是法律規定必須二階環評,讓民眾參與環評的法定事由!
環評對於環境的影響,必須要揭露環境的「現況」。二仁溪的汙染,全國皆知。但在震南環說書裡面所揭露的資訊,二仁溪溪水的重金屬汙染,看來似乎不嚴重。但是,重金屬有95%會附著在溪水當中的懸浮物上,只有5%在水中可檢出。震南環說書裡面所揭露的資訊,沒有檢測二仁溪的懸浮物(SS),也沒有檢測二仁溪的底泥,顯示其刻意規避汙染責任,欺瞞高雄市府及環評委員。
二、區域計畫違法
全國區域計畫已由內政部102年10月公告。在此之前,全國糧食安全會議,也已經在100年5月做出結論,這些中央政府的計畫與政策,明文公告須嚴格審認農地變更使用,優先維護特定農業區及台糖之優良土地。農地的變更,具有不可逆性,在直轄市政府擬訂直轄市區域計畫辦理轄區內農業區分類分級劃設作業之前,應維持現行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
但是,高雄市政府卻罔顧上位計畫,至今也尚未完成該市直轄市區域計畫或轄區內農業區分類分級劃設作業。全國區域計畫明示,以上事項未辦妥之前,應該先維持農地。但高雄市政府卻讓震南在農地上開發!高雄市政府在今年6月17日的農地座談會簡報明確記載,台糖的新園農場,震南的開發基地,是應該被保留農用的。這涉及了全國糧食安全與農地保護的政策,但是高雄市政府卻反其道而行!
雖然當地居民及律師提出這麼多未釐清的問題,震南公司不僅從未正面回應,還執意在11月23日舉辦動工儀式。今日居民迫於保衛家園、拒絕汙染,決定於震南公司動工典禮時抬棺抗議。同時,路竹新園農場促進協會及當地居民要求震南鐵線公司出示動工的許可證明,如果震南公司沒有整地排水許可,如何動工?區域計畫使用分區還沒有變更,怎麼動工?
若震南公司執意堅決開工,等於是彰顯廠商對於當地居民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及工作權的漠視,同時親手扼殺了環評所強調需以環境及經濟兼籌並顧之目的,人民對於政府及財團聯手將環境及民眾健康推入棺材、埋進墳地。對於高雄市政府幫助震南公司打壓民意、政商聯合出賣環境的絕境,居民為了保護家園,將進行長期的抗爭!
環境影響評估法為保護規範,旨在保障開發行為所在地的當地居民生命、身體、財產權及程序參與權,使其不因開發行為而遭受不利影響。然而新園農場周遭居民及受震南廢水排放影響的湖內、茄萣漁民,在高雄市政府今年4月核發開發許可之前,對震南公司即將在新園農場設廠一事毫不知情,不論是環境影響評估或是區域計畫變更土地分區編定的審查過程,權益受到影響的民眾根本無從參與及表示意見,此為本案重大瑕疵之一。
關於居民擔心的製程廢水流向問題,震南公司在其環說書定稿本中僅寥寥幾句,而計畫將製程廢水回收用於工廠植栽的澆灌的作法,則有嚴重影響當地土壤及地下水的疑慮。同時,從震南公司廢水放流口至出海口間,有農田水利會之灌溉用水取水口,影響農業生產環境甚鉅,然而震南鐵線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卻未如實記載,高雄市府竟也草率作出有條件通過之結論,此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及不完全之資訊,而作成明顯錯誤之涵攝結論,此為本案重大瑕疵之二。
而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張譽尹律師及郭鴻儀律師,則是指出本案在環評及區域計畫皆有違法之虞:
一、環評違法
從環說書已經揭露的震南排放水,雖然符合放流水標準,但是隱瞞重要資訊,如震南排放廢水中的「鉛」、「錳」超過「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灌溉用水水質標準」、「飲用水水質標準」、「污水經處理後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而上述的標準,是農田灌溉用水及漁塭養殖用水所需要遵守的標準。換句話說,震南預計的排放水將影響農田灌溉及漁塭用水,因此影響路竹地區農民及湖內地區漁民的生計!
再者,二仁溪的汙染,全國皆知。好不容易,政府十多年花了十幾億人民納稅錢進行整治,也訂了很多計畫來保護,才從重度汙染變成中度汙染,現在又讓震南將酸洗廢水排入,政府一手整治二仁溪、一手汙染二仁溪,這種計畫矛盾的情況,也正是法律規定必須二階環評,讓民眾參與環評的法定事由!
環評對於環境的影響,必須要揭露環境的「現況」。二仁溪的汙染,全國皆知。但在震南環說書裡面所揭露的資訊,二仁溪溪水的重金屬汙染,看來似乎不嚴重。但是,重金屬有95%會附著在溪水當中的懸浮物上,只有5%在水中可檢出。震南環說書裡面所揭露的資訊,沒有檢測二仁溪的懸浮物(SS),也沒有檢測二仁溪的底泥,顯示其刻意規避汙染責任,欺瞞高雄市府及環評委員。
二、區域計畫違法
全國區域計畫已由內政部102年10月公告。在此之前,全國糧食安全會議,也已經在100年5月做出結論,這些中央政府的計畫與政策,明文公告須嚴格審認農地變更使用,優先維護特定農業區及台糖之優良土地。農地的變更,具有不可逆性,在直轄市政府擬訂直轄市區域計畫辦理轄區內農業區分類分級劃設作業之前,應維持現行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
但是,高雄市政府卻罔顧上位計畫,至今也尚未完成該市直轄市區域計畫或轄區內農業區分類分級劃設作業。全國區域計畫明示,以上事項未辦妥之前,應該先維持農地。但高雄市政府卻讓震南在農地上開發!高雄市政府在今年6月17日的農地座談會簡報明確記載,台糖的新園農場,震南的開發基地,是應該被保留農用的。這涉及了全國糧食安全與農地保護的政策,但是高雄市政府卻反其道而行!
雖然當地居民及律師提出這麼多未釐清的問題,震南公司不僅從未正面回應,還執意在11月23日舉辦動工儀式。今日居民迫於保衛家園、拒絕汙染,決定於震南公司動工典禮時抬棺抗議。同時,路竹新園農場促進協會及當地居民要求震南鐵線公司出示動工的許可證明,如果震南公司沒有整地排水許可,如何動工?區域計畫使用分區還沒有變更,怎麼動工?
若震南公司執意堅決開工,等於是彰顯廠商對於當地居民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及工作權的漠視,同時親手扼殺了環評所強調需以環境及經濟兼籌並顧之目的,人民對於政府及財團聯手將環境及民眾健康推入棺材、埋進墳地。對於高雄市政府幫助震南公司打壓民意、政商聯合出賣環境的絕境,居民為了保護家園,將進行長期的抗爭!

20151123震南新聞稿_含附表大事紀_.doc |